惠州市热电联产规划(大亚湾石化工业园区2011年版)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科所接受“惠州市热电联产规划(大亚湾石化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委托后,经多方努力,已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将有关环评情况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根据大亚湾石化工业园区目前和未来的用热需求发展情况、工业发展特点、区域发展规划等各方面因素,规划的范围为整个石化工业园区,,重点为石化区岩前河以东地区的三类工业用地及中海油、壳牌石化项目,包括总体规划修编中新增的精细化工区地块。
根据石化工业区的总体规划和热负荷增长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各种供热方式的热负荷数量,确定石化工业区近、远期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规模与布局,按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高标准建设的原则,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力争解决现状环境问题、达到缓解区域环境压力的目标。
(1) 已有热源
中海壳牌石油化有限公司自备热电站和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热电站分别独立供应中海壳牌石油化有限公司的95万吨/年乙烯项目和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的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无对外供热的条件与能力;国华惠州大亚湾热电厂一期2×330MW亚临界燃煤供热机组供应石化工业区中下游产业的8家用热企业(12个项目),目前供热能力已经基本饱和,无法满足石化工业区进一步发展的用热需求。
(2) 近期建设热源
大亚湾石化工业区近期的热负荷将达到:最大2600t/h,正常1810t/h,最小1345t/h,远远超过了国华惠州大亚湾热电厂一期的供热能力,因此石化工业区有必要近期内建设新的热电联产项目满足用热需求。
从近期新增热负荷的地理分布来看,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在建的企业和已批准的项目大部分集中在L、M地块以及东北面的规划精细化工区,适合由国华惠州大亚湾热电厂集中供热。中海油炼化项目和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公司的有近期热负荷的项目毗邻惠州LNG电厂,适合由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电厂二期扩建项目集中供热。两个项目在一期建设时,均已在土地预留、公用系统等方面考虑了二期扩建的实际情况,规划推荐大亚湾石化工业区近期新增热电联产项目选择为国华惠州大亚湾热电厂扩建(以下简称国华惠州大亚湾热电厂二期)和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电厂二期扩建项目。
(3) 远期规划热源
根据目前的规划情况,预计石化区岩前河东的地块(除炼油、乙烯项目的预留地D1、D2、D3、D4、E1、E2、F1、F2外)大多都将在2015年前开发完成,岩前河西及其以南的区域规划为石化工业园区的远期开发用地。
国华惠州大亚湾热电厂二期建设后能够满足岩前河东G、H、I、J、K、L、M地区石化中下游产业的用热,但受供热余量和距离的限制,不可能完全满足岩前河西的石化企业用热,同时由于厂址用地条件等客观原因的限制,国华惠州大亚湾热电厂不可能再次扩建,因此大亚湾石化工业区远期还需要在岩前河西附近建设规模合适的热电厂。
同样地,由于国华惠州大亚湾热电厂仅能够满足精细化工区近期的用热需求,远期精细化工区开发成熟后也需要建设规模合适的热电厂。由于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电厂二期仅能够满足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油分公司中海炼化项目一期和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公司的近期的部分用热需求,公用热电厂替代现有自备热电站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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