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审〔2019〕2-2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勐腊海关CS1000T小型车辆检查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勐腊海关:你关报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勐腊海关CS1000T小型车辆检查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018-532823-91-01-012378)收悉。经我厅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西双版纳州勐腊县,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在磨憨口岸入境广场新增1套CS1000T小型车辆检查系统,射线源为1台电子加速器,Χ射线最大能量1MeV,属于Ⅱ类射线装置。项目总投资1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制度后,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和人员产生的辐射影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从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我厅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内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辐射环境管理要求进行建设。三、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认真组织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并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贯彻落实。(二)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报告表》提出的电离辐射安全管理限值,将职业照射连续5年平均有效剂量控制在5mSv以内,。(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配备相应的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和辐射监测仪,在检查系统和扫描大厅醒目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工作警示灯、工作警示铃、监视和语音装置。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各标识和辐射防护用品能够正常使用。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并每季度送相关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四)制定和落实各项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防范辐射事故发生;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辐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辐射工作区域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实行监督区和控制区管
云环审〔2019〕2-2号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