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云政教督办〔2017〕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文件的通知各州市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6年8月31日,盘龙等43个县(市、区)如期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省级督导评估,并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评估认定。12月25~30日,4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实地督导检查。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的决定》(国教督〔2017〕1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已通过国家认定的县(市、区)再接再厉,巩固成果,提高质量,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及省要求,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附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的决定》(国教督〔2017〕1号)2017年3月24日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厅局。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7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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