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区教育督导室关于西城区迎接北京市教育执法督导检查.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2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0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0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区教育督导室关于西城区迎接北京市教育执法督导检查.doc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西政办发〔2009〕10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区教育督导室关于西城区迎接北京市教育执法督导检查素质教育综合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西城区迎接北京市教育执法督导检查素质教育综合督导的工作方案已经第74次区政府专题会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九年九月十六日区教委区教育督导室关于西城区迎接北京市教育执法督导检查素质教育综合督导的工作方案为了贯彻北京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对区县政府、教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综合督导的通知》(京督导〔2009〕29号)和《关于开展2009年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京督导〔2009〕31号)文件要求,做好迎接北京市教育督导室对西城区政府、区教委开展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以下简称“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综合督导(以下简称"素质教育综合督导")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2009年教育执法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及工作要求(一)2009年教育执法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及责任单位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中关于经费保障有关规定的情况。(1)依据《教育法》第五十七条:“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的规定,检查2008年区县政府将教育费附加交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区地税局、区财政局、区教委(财务科)(2)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十九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统计和定期公告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的规定,检查区县政府审计监督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区县审计部门关于本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2008年实际执行和教育费附加使用情况的相关报告。责任单位:区审计局2•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维护学校周边秩序有关规定的情况。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和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定,检查区县政府维护学校周边秩序工作情况。其中,校园周边环境检查的重点内容:(1) 学校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义务教育法)责任单位:区建委、区环保局、西城规划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教委(基建处、规划科)、各街道办事处(2) 学校周边公共安全环境。是否有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建委、区市政管委、区环保局、区城管监察大队、西城规划分局、西城公安分局、西城交通支队、西城工商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教委(中教科、小教科、保卫保密科、基建处、规划科)、各街道办事处(3)学校周边商业环境。学校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周边无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秽色情、***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建委、区市政管委、区文委、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城管监察大队、西城规划分局、西城公安分局、西城工商分局、区社会办、区教委(中教科、小教科、保卫保密科、体卫科、基建处、规划科)、各街道办事处3•贯彻执行《职业教育法》、《北京市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的情况。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八条规定,检查区县政府主管部门在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职业教育,改善所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监督检查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以及建立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区教育督导室关于西城区迎接北京市教育执法督导检查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0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小雄
  • 文件大小91 KB
  • 时间2020-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