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码)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签署日期:年月日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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