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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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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doc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考患职业病的职丁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T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木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丁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适用《条例》和木办法。第三条T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执行。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T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办理缴纳丁伤保险费屮报手续时,应当提交参保职工名单,由经办机构核实后留存。第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经办机构丿应当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工伤保险信息处理系统。第六条T伤保险经办经费和T伤认定所必需的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第七条T伤保险基金由设区的市本级、县(市)分别统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逐步过渡到全市统筹。第八条T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九条T伤保险基金实行储备金制度。统筹地区应当按月将U征收的工伤保险费总额的20%转入储备金专门帐户。储备金达到上一年度各项T•伤保险费用的支付总额吋不再提取。工伤保险基金有结余的,储备金先从结余小提取,不足部分按规定在基金屮提取。储备金川于重人伤亡事故的丁伤保险待遇支付,以及丁伤保险基金当年收不抵支的部分。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动用储备金丿应当经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同意,报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第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屮请。第十一条屮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考在15个T作H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屮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之H起7个工作H内,作出受理决定。第十二条屮请人不具备屮请资格的或考提出的工伤认定屮请超过规定时效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第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白收到工伤认定申请Z日起7个工作Id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书血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四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丁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职工或者其玄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又无正当理由在限期内不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职丁或考具玄系亲属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丁伤认定结论。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屮请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工伤认定:(一) 需要以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二)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难以进行的;(三)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小止的情形。屮止工伤认定,应当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中止情形消失的,应当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第十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T伤认定申请后,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终止丁•伤认定,应当向卜卩请人送达《》。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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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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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