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XX市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工作的调查.doc对XX市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工作的调查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近年来,我市对退役军人创业的扶持政策主要有三项:一是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给予税收扶持;二是鼓励城乡居民(含退役军人)积极创办微型企业,并给予相应支持;三是为退伍军人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扶持退役军人创业效果欠佳。―、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的有关规定,07年以来,我市累计为8户符合条件退伍军人创业给予了三年免收营业税的税收优惠,其中,07年审批4户,09年和10年各审批了2户,8户中商业户4户,餐饮3户、美容美发1户,截止目前,。二是支持创办微型企业。今年7月以来,市微企办共发展帮助22名退役士兵创办微型企业,组织形式都为个体独资,其中黑鸡养殖户销售户15户,生猪养殖户销售2户,家禽养殖销售户1户,农副产品购销户1户,淡水鱼养殖销售户1户,铁矿石购销户1户,餐饮服务1户,自行车及配件销售1户。三是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情况。2011年,我市共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3户,1465万元,其中下岗失业人员103户515万元,妇女创业人员120户950万元,,未安排针对退伍军人贷款的专项财政担保资金。二、存在的主要问题Ki一是扶持政策单一。在支持退伍军人创业上,我市目前只有按照国家规定的“三年免征营业税”是专项支持退伍军人创业,且只针对首次创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支持力度小,范围窄。二是财政担保贷款力度不够。小额担保贷款方面,由于政府财政担保资金投入有限,且1:5的担保贷款比例限制了贷款总量,造成政府只能侧重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和妇女创业人员贷款,未能将退伍军人贷款纳入考虑。三是部分退伍军人认识上存在偏差。部分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未能深入了解、比较分析“三年免征营业税”和创办微型企业两项扶持政策,倾向申办微型企业,造成政策资源的浪费。今年共有22名退伍军人向微企办申请并成功创办了微型企业,如果按照月营业额10000元计算,税率5%(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行业税率普遍是5%),三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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