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编号: 年出质人: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质权人:山东齐鲁八达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汤文俊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 750号6号楼4-601-08室电话:0531-88970000 传真::0531—88970000出质人与质权人于 年_月—日签署编号为 年 字 号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详见附件) 。现双方经协商,就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由质权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按照编号为 年 字 号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中的约定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第二条出质人在本合同签署之前4个月内未使用其他名称。第三条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及债务人/被担保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下文)(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出质人:质权人:山东齐鲁八达担保有限公司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附件:年号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本文可以自由编辑【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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