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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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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蒙政办[XX]3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内容和范围(一) 工作内容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全面完成我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发证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 以全镇第一次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结束时间为基点,重点对1991年以来未申请土地登记的集体土地依法进行初始登记;对1991年以前漏登的,依法予以登记。2、 已登记发证的,不再进行登记发证;对权属、界址、土地利用状况等发生变化的,依法进行变更登记。3、 通过调查,对存在争议的土地由各乡村(居)委会、村民小组进行调解,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纠纷。(二) 工作范围全镇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均属本次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范畴。具体包括:1、 村集体以及乡镇集体所有土地;2、 集体建设用地;3、农民宅基地。二、工作程序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申请登记,到小涧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或调查小组领取《农村居民建房申请表》和土地登记申请书,按照要求填写表格,连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权属证明等文件资料,一并提交小涧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或调查小组。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需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同意,村民委员会出具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属于本村村民的说明,由镇政府签字认可,报县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如符合村庄规划,采取置换方式报市政府办理审批手续。(一)地籍调查。1、内容(1) 对本辖区内集体土地的地理位置、权属、界线、地类、面积等状况进行调查(土地分类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标准划分),填写《农村居民建房申报表》和《地籍调查表》。(2) 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2、方法根据工作需要,各行政村抽调人员6—8人根据实际情况组成外业调查小组,每组3—4人。按调查计划,分片公告通知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到场指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由该农民集体依法推举产生,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指界人为土地使用者。各调查小组到各村民小组后,从村民小组宅基地的一个角开始调查。在调查每一宗土地权属和界址时,本宗地居民和邻宗地居民均要到实地进行现场指界,经双方认定的界线,双方指界人要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对于有争议的界限,能调解的现场调解,不能现场调解的,双方填写《争议缘由书》存档。对不能按时到现场指界或无正当理由不予指界的,按违约指界确界。(二)权属审核各调查小组应当根据申报的资料和调查成果依法并按规定对土地权属、土地面积、地类、土地用途等逐宗进行全面审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必须进行公告,待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完善《农村居民建房申报表》,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要认真审查有关填写内容,所长签署初审意见后,统一将土地登记申请资料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用地手续。(三) 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四) 登记要求1、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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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秋江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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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