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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学 第四讲 劳动者(中国劳动关系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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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劳动关系学第四讲劳动者(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第四讲
劳动者
教学目标
理解劳动者的概念
掌握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劳动者的概念
问题:
谁是劳动者?
工人、农民、干部、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秘书、教师、商人等等——他们都是劳动者吗?

方法论
在社会科学领域,人们讨论研究任何问题,首先必须界定所涉问题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
在此基础上,再来讨论和分析问题
目的:大家讨论的问题必须是同一个范畴的问题,而不是各说各的
对于劳动者概念
不同学科
按照不同的标准
阐发了不同的定义
为什么对同一个研究对象会有不同的定义?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吗?
11>. 社会学概念
社会学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指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遵循一定的劳动规范,占据一定的劳动岗位,参与实际的劳动过程的人。
即:凡是参与实际的社会生产劳动过程的人,都可以称为劳动者。这里不分劳动内容、劳动对象、劳动方式、劳动性质及其在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身份。
社会学意义上的劳动者含义最为宽泛。
上述人等都可以称为劳动者,是因为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均是社会生产劳动过程的一个具体的构成部分。
2. 劳动经济学概念
劳动经济学主要研究如何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所以,它是从劳动力资源市场配置的角度对劳动者(劳动力)进行分析的
劳动者,即劳动要素的供给者
3. 政治经济学的概念
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劳动者,是从劳动者在现代经济关系中的地位及特点的角度予以界定的。
所谓现代劳动经济关系,是指区别于前资本主义的劳动形态的、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具体讲也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的劳动关系
定义
因丧失生产资料而被迫把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家的无产者。他们在资本家的监督下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
这里劳动者最重要的特征在于雇佣劳动者
劳动者的基本特点
拥有并可以自行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即劳动者是劳动力的所有者;
不占有生产资料因而只得受雇于他人(以实现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生产过程);
在生产过程中处于被管理和被支配的地位;
经济收入主要是作为劳动报酬的工资收入
5、劳动关系学对劳动者定义
角度
劳动关系学中的劳动者定义要体现和反映现代产业中的劳动关系特征
在现代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是与生产资料所有者相对应并受雇于其的直接生产者。
在现代产业社会中受雇于他人,以工资收入为基本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工作者
特征
在劳动关系中处于
——被雇佣地位
——以劳动工资为基本生活来源
农民、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企业主以及代表资产所有者并向其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 ——不属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范畴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
在构成劳动关系的两方人员中的一方
劳动关系
劳动者
雇主
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概念
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与劳动关系学所界定的劳动者的概念是一致的;劳动法是从劳动法律关系当中界定劳动者概念
称谓不完全相同:劳动者、劳工、工人、员工、雇员、雇工、工薪收入者、雇佣工人等
但其法律界定是一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在这里,劳动者的法律含义是很明确的,即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非此不应属于劳动者范畴。
劳动者的基本法律特征
1)受雇于他人,在他人指令或指挥下从事各类生产活动;
2)获得工资或相当于工资的报酬;
3)具有独立身份的自然人
——劳动者只有在被雇用,并在所有者、经营者的指令下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才能获取自己的劳动报酬(工资)。
明确劳动者概念的意义
劳动者概念的内涵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下是有所差别的:
计划经济下所有的人都是受雇于国家的劳动者,不仅直接从事生产的被管理人员,而且处于经营者和管理者地位的厂长经理也是被国家雇佣的劳动者,他们的区别只是分工的不同。这时劳动者的概念是与社会学意义上的劳动者的概念相一致的。
向市场经济过渡,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开始恢复原本的劳动经济学上的意义。
随着经济关系中产权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明晰,在非公有制的企业中,劳动者只是与雇主相对应的雇佣劳动者,而不包括向雇主负责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这一点似乎已不再有异议。
需要研讨的问题
在国有企业,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是否属于劳动者范畴?
经营者和管理者在劳动关系中,是作为劳动关系一方的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的代表和当事人,他们在劳动关系中代表产权并向产权负责。
不论是在现实关系中,还是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都是与具体的劳动力使用者相对应而存在的,不管是非公有制企业还是公有制企业,只要是代表产权并向产权负责的就不应属于劳动者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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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