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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答辩状.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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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答辩状篇一:二审答辩状答辩状答辩人:孙××(一审被告)答辩人因与上诉人陈××(一审原告)合同纠纷二审一案,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维持。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2011年8月份,上诉人委托被上诉人购买纽高鹏基金,先后4次向被上诉人的银行账户内汇入共计828500元人民币,被上诉人便用其在纽高鹏基金的余额帮上诉人购买了总额为828500元的基金,上诉人在被上诉人帮助购买基金后,便一度自己亲手把盘,每天能够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基金的收益,直至10月纽高鹏基金的网站修复,无法打开。故上诉人称被上诉人并未将其转入的金额进行购买基金这是站不住脚的。2、上诉人称其在9月份看到的基金只有代码,没有基金购买人的名字,这是没有依据的。被上诉人提供的《公证书》已经很明确的提出,初次注册的用户需要登记用户的信息,换而言之,上诉人在刚注册之时,是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同时也是要本人的真实姓名才能进行注册。而这些基金都是登记在上诉人的姓名项下的,上诉人称基金不能显示自己的姓名,显然是没有依据的。3、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保证书》上,更能表明,上诉人已经完成了委托事项,协助上诉人购买了纽高鹏基金。二、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审法院在判决中适用了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四百是一条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正确的。被上诉人按照上诉人的指示完成了委托事项,而上诉人在一审中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委托合同,所以原审法院在法律适用上并无不妥,是故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是不成立的。基于以上的事实与理由,答辩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故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答辩人恳请二审法院在审理后,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依法维持原判。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答辩人:年月日篇二:二审维持原判答辩状事实清楚法律正确答辩状答辩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XXXX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河南省XXX;电话:XXX法人代表:XX;职务:经理被答辩人:河南XXX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郑州市XX法人代表:王XX;职务:总经理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上诉双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一、原审法院判决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1、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答辩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和被答辩人建立合同关系。是案外人(杨XX、代XX)以答辩人名义签订的合同,答辩人并不知情,且两个案外人不是答辩人员工并无职务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纵然答辩人承建了本案纠纷的建筑物,但建筑施工承建方不止一家,不能证明答辩人就是合同的受益人,就算答辩人是合同的受益人,可是答辩人并不知情且没有对无权代理的合同进行追认,视为拒绝追认,本案争议合同对答辩人不发生民事法律效力。2、原审法院认定的举证责任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及《最高人们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原审法院认定被答辩人应当继续举证正确。本案答辩人对被答辩人提供的买卖合同中的印章质疑,并提供公司项目部印章之印模加以证明,用眼睛及常识就能明显看出,被答辩人合同印章与答辩人存根印章明显不同,一个椭圆型,一个是正圆形。这已经是反驳对方证明事实提供的有力证据,并且法院也予以采纳,此时若被答辩人对答辩人提供的反驳证据不予认可应当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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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