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环保组织致国家环保部的联名信:
建议谨慎处理并考虑暂缓批准金东纸业上市环保核查
国家环保部污控司相关负责同志:
最近,我们通过贵部网站发布的《关于对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获悉国家环保部正在对金光集团 APP 旗下企业金东
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事宜进行环保核查,并于 8 月 4 日至 14 日期间
进行公示以征求社会公众的建议或意见。
国家环保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以加强对上市企业环保监督与核查,对
此我们深表欢迎和赞赏。为了响应国家环保部鼓励公众参与的号召,并促进国
家环保部“绿色证券”等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我们现就金东纸业上市环保核查
事宜提出以下问题和建议。
经我们初步调查,金东纸业及其部分附属企业在过去 36 个月之中存在多起
环境违法违规记录,已经违背了《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
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 号)中,条款 和
对申请上市企业污染排放的规定,以及条款 中对原料合法性的规定。
这些问题包括:
1、环境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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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门的公示,此次申请环保核查的金光集团 APP 旗下金东纸业公
司及所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中从事重污染行业生
产经营的共 7 家企业中,自 2005 年 8 月以来共发生 8 次污染事故(详情请参见
附件一)。其中金华盛纸业因排放总量超标,于 2008 年 6 月 10 日被苏州市环保
局评定为黄色企业;而海南金海浆纸公司于 2008 年 7 月 4 日还因黑液泄露导致
空气和海域污染被投诉。
另须指出的是,与此次申请环保核查的金东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
的诸多造纸相关企业中,仍有 3 家企业存在排污超标的特大和严重的事故(详
情请参见附件二)。这显然与金光集团一贯标榜的“循环发展,清洁生产,践行
企业环保责任”并不相称1。
2、天然林破坏问题
该企业部分下属子公司在云南、海南等地的工业原料林营造过程中涉嫌毁
坏天然林、破坏自然保护区(详情请参照附件三)。例如,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
公司在配套的 350 万亩浆纸林基地建设过程中,屡次发生破坏天然林、破坏自
然保护区等事件。国家林业局海口专员办在 2005 年 8 月的报告中证实该公司在
“个别造林项目中毁坏天然林或者无证采伐的现象确有发生。”2其次,虽然金光
集团在 2005 年向国家林业局承诺“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实现
合法经营,遵章办事”,但到 2007 年,绿色和平又发现金海浆纸公司在海南省
省级自然保护区鹦哥岭核心区内砍伐天然林,种植桉树。
除此以外,金东纸业母公司金光集团 APP 在包括印尼在内的许多国家或地区
长期以来被证实涉嫌天然林破坏以及违反当地法律,遭到众多环保组织和当地
1半月谈 2008 年第 6 期《金光集团 APP: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
2 国家林业局海口专员办专员王洪杰(援引新京报 2005 年 08 月 04 日《国家林业局:金光在海南确有毁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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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的坚决反对。3这足以证明该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缺乏足够的诚意,其与环
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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