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2021年河北金融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新版细则更新版.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河北金融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20XX-07-06 09: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实施《中国学位条例》,依据《中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措施》、河北省学位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我院拟授予学士学位包含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门类。
第三条 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必需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态度,根据“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公正合理”标准搞好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以激发学生学****热情,促进我院本科教学质量提升。
第二章 工作组织和管理
第四条 学院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19—23人组成,每届任期为三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其它组员从本院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中遴选,教授或相当职称教授所占百分比不少于三分之二。
学位评定委员会组员名单报省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一)审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二)审查拟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并做出授予学士学位决�ǎ�
(三)做出撤销因违反要求而授予学位决定;
(四)研究和处理学位争议和其它事项;
(五)组织对本校学位授予质量进行评定。
第六条 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学位授予工作日常行政事务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工作。
第七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系分委员会各由7至9人组成,任期三年,分委会主席通常应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分委会帮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理所属学科学位工作。
系学位评定分委会组员,从学术水平较高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中推荐,各系提出名单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
第三章 授予条件
第八条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必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智体全方面考评标准。对含有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含有河北金融学院学籍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服务,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
(二)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各项要求,其课程学****实践教学步骤(关键是专业实****毕业实****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成绩很好,表明确已很好地掌握本门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础技能。
(三)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初步能力,毕业论文达成中以上。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或两次以上(含两次)违纪者;
(二)必修课程补考累计超出3门者(含3门);
(三)();
(四)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者;
(五)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其它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
第四章 授予程序及要求
第九条学士学位申请和审议工作程序
(一)由毕业生本人申请学位。在毕业前2个月,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者,向所在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书面申请。
(二)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本细则,逐一认真审核每位申请者,根据工作程序填写《河北金融学院本科毕业生学位审定表》,并在是否授予学位一栏中填写授予何种学士学位或不授予学士学位;对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在不授予学士学位原因一栏中具体填写不授予学士学位原因。该表由分委员会主任署名同意并加盖分委员会或系公章后在要求时

2021年河北金融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新版细则更新版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