僀儞僗僩乕儖咱妋捣偑昞帵偝傟杰偡丅偙咱杰杰咱撪梕偱傛傠偟偗傟伪丄偦咱杰杰乽师傊乿傪僋侪僢僋偟偰偔偩偝偄丅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建建〔2008〕53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省定扩权县(市)建设局(委):
现将《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
第三条 凡在我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或保修期内发生的由参建各方引起的工程质量投诉,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工程质量投诉的受理和处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调节、解决建设工程有关各方质量争议的行政手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和保护人民群众通过正常渠道、采取正当方式反映问题。
第五条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属地协调解决的原则。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全省工程质量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工程质量投诉的受理和受理。
第六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工程质量投诉的主要职责:
(一)制订全省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监督、指导省辖市、县(市)的投诉处理工作;
(三)协调、解决重大工程质量投诉。
第七条 工程质量投诉的条件:
(一)工程存在一定的质量缺陷;
(二)有明确的投诉人与被投诉人;
(三)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投诉人与被投诉人是利害关系人;
(五)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第八条 投诉应提交的材料:
(一)投诉人基本情况;
(二)工程建设单位名称;
(三)施工单位名称;
(四)物业管理单位名称;
(五)监理单位名称;
(六)质量监督单位名称;
(七)工程所在地址;
(八)工程竣工时间;
(九)工程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十)其他所需资料。
第九条 质量投诉的办事程序:
(一)投诉来源及受理
投诉来源包括:电话、来信、传真、来访、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转来等。
收到投诉后,受理人应向投诉人出示或口头介绍投诉的条件和需提供的材料。对符合投诉受理要求的,填写《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一览表》,并下发《投诉调查联系单》,通知有关单位或转交相关部门,及时安排处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下发《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告知书》或口头通知,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二)投诉处理
有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在接到《投诉调查联系单》后,对《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一览表》中记载的用户投诉问题,逐一核查落实。确属有质量问题的,应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