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机关内设各办(所、中心)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按照中央、省委、宁波市委和余姚市委统一部署,决定从2014年1月到9月,在全街道党员中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就本街道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浙委发〔2013〕25号、甬党发〔2013〕21号、甬党办〔2014〕8号和余党发〔2014〕13号等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宁波市委“20条措施
”和正风肃纪“十项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的群众观点有新增强,加强和改进作风有新进展,密切与群众联系有新进步,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有新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有新成效,推动各项改革发展事业取得新成就,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新梨洲提供坚强保证。
重点抓好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按照“六个更加注重”要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当好活动的组织者、引领者、示范者,带头深入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带头整改落实,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同心协力、积极互动的好局面。
更加注重问题导向。坚持聚焦“四风”,认真调查梳理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努力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盼望的事情办起,从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改起,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作风问题,使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更加注重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搞活动,从活动一开始就扎下去听取意见和建议,每个环节都组织群众有序参与,整个活动始终处于群众监督之下,让群众评判整个活动特别是整改效果,使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针对单位部门实际,加强具体分类分层分级指导,提出不同目标要求,注意防止学习教育“一个样”、整改落实“一般粗”,做到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更加注重衔接带动。学习借鉴第一批活动经验,以上率下、以下促上、上下联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持续推进。
更加注重严格要求。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
二、突出抓好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分类实施、切中要害,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着眼顽瘴固疾,着手自我开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机关化”倾向、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不敢担当、回避矛盾,工作不专心、在岗不在位,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作风简单粗暴、弄虚作假、与民争利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程序繁琐、效率低下,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重点解决发展标杆不高、师风医风不正、规章制度不严,工作态度冷淡、师生医患矛盾突出,滥用手中权力、违规收受“红包”等问题。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重点解决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生活方式单一,服务群众意识和为民办事能力不强,漠视群众疾苦,工作拖拉、办事不公、贪图享乐等问题。
着眼民生关切,着手克难攻坚,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紧紧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继往开来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再接再厉建设和谐幸福新余姚”的总要求和街道建设“东南新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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