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的定义学者观点郑成思?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法教程,法律出版社 1993 年–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P1 –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 P1 –狭义的或传统的知识产权,则包括工业产权与版权(即“著作权”) 两部分。 P2 –摆在大学面前的这部《知识产权法教程》中所讲的“知识产权”,主要指这三项人们意见比较一致的产权。 P2 ?郑成思著:知识产权法, “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民商法系列,法律出版社 1997 年7月–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专著、法律,乃至国际条约,均是从划定范围开始,来明确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或给知识产权下定义的。中国曾有人打算跳出这个圈子,另辟”新“路去下定义,结果是最终又回到这个圈子里,改变方式重复前人所划的范围,只是生造了个别不为人们所接受的”新概念“,实际上并未辟出任何”新“路。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初版( 2000 ): ?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 )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P1 ?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P1 –二版( 2002 ): 基本同上–三版( 2005 ): 基本同上–四版( 2009 ) ?我国法学界主要采取“概括主义”方法来说明知识产权的概念。 P1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吴汉东?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 2004 –关于知识产权的定义方法,主要有“列举主义”与“概括主义”两种。 P1 –多数国家的法学著述、立法文件以至相关国际公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说明知识产权概念的。 P1 –我国法学界主要采取“概括主义”方法来说明知识产权的概念。( P2 )……“概括主义”的方法高度抽象,表述简要,但其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准确恰当且具有最大包容性。目前,对知识产权的“概括主义”定义尚未形成完全一致的看法。 P5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刘春田:关于定义的方法?3种定义方法:第 1页?方法评述:第 3页刘春田:知识产权的定义?定义:第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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