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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附加康馨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pdf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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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附加康馨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民生附加康馨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件1-2: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享受本附加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签收本附加保险合同次日起十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保险费……………您有保险单借款的权利…………………………………………………………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8条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本公司规定的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上。主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和其他书面协议,凡与本附加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合同条款为准。,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附加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载明的日期为准。我们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单年度、保险单月份、保险费到期日和保险单满期日均以该日期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天,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有十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附加合同,如果您认为本附加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的全部保险费。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您书面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之日起,本附加合同效力即行终止,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A计划:分为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三十年和四十年;B计划:分为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保险单周年日、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和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八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公司按下列规定承担保险责任:等待期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包括第180天),被保险人因疾病首次发病()或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附表一所列的轻症疾病或附表二所列的重大疾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向您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这180天时间被称为等待期。因意外事故()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第2页民生附加康馨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轻症疾病保险若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金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附表一约定的一项或多项轻症疾病的,本公司按确诊当时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20%向轻症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2、重大疾病保险若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金次患有本附加合同附表二约定的一项或多项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确诊当时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向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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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 Naジ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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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