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防暑降温费标准
福建省的防暑降温费是怎么发放的呢,下面XX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期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挚友!
福建相关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商务局、商贸局、经贸局)、卫生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平潭综合试验区社会事业局、经发局、卫生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省直属各单位,相关企业: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职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相关问题通知以下: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十二个月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和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该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用人单位在职职员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个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天天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三、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收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它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四、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应该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和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五、用人单位应该按月向实施不定时工作制或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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