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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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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细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设计质量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2001] 国人防办字第 90号)”,结合自治区人防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人防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人防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第三条。自治区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加固改造的各类人防工程,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均列入强制审查的范围。第四条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区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并依照《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对其管辖的中型人防工程施工图实施审查与监督。各地、州(市) 人防主管部门,依照《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对其管辖的小型和零星人防工程施工图实施审查与监督。第五条中央及外省(区)驻疆单位、自治区及兵团驻乌鲁木齐市单位和冠名“新疆××× 房地产公司”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报自治区人防办公室审查与监督;各地、州(市) 单位及冠名为地、州(市)××× 房地产公司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报当地人防办公室审查与监督。第六条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先报人防主管部门审查后,再将其地面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有关建设行政部门审查。建筑消防设计审查由消防审查机构负责,建设单位向人防主管部门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提交消防设计审查批准文件。第七条承担施工图审查的机构必须依照本细则,经国家人防办公室或者自治区人防办公室考核审批,取得施工图设计审查许可证后,在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审查工作。第八条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依据: ’(一)《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人防工程部分); (三)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 (四)其它有关规定; 第九条申请自治区级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托或者组成独立的法人实体,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 20万元; (=) 具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 6名,勘察、建筑和其他配套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 10名,且设计审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10年以上设计工作经历,独立完成五项以上中型人防工程项目设计,取得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以上注册建设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中级技术职称满五年,年满 35岁周岁, 最高不超过 65周岁;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独立工作能力,并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熟练掌握国家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人防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审查人员经自治区人防办公室依据上述条件考核认定后给予聘任。第十条各地、州(市)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托或者组成独立的法人实体,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 10万元; (二)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 3名,勘察、建筑和其他配套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 4名,且设计审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8年以上设计工作经历,独立完成三项以上中型人防工程项目设计,取得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中级技术职称已满三年。年满 35周岁,最高不超过 65周岁;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独立工作能力,并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熟练掌握国家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人防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审查人员经自治区人防办公室依据上述条件考核合格发证后,由各地、州、市人防办公室聘任。第十一条施工图审查分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性审查由人防主管部门委托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审查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按照本细则对施工图结构安全及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报告委托审查的人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详见附表)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 1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大型工程项目及技术复杂项目在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第十三条审查结果由人防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通报。第十四条经审查合格的项目,应在图纸封面、首页和主要图纸上加盖“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人防主管部门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第十五条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人防主管部门将审查机构提出的书面修改意见与施工图一并退还建设单位,由原设计单位修改后重新送审。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或审查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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