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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保险的基本原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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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社会互助,***达己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王彦晓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第三节 近因原则
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
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社会互助,***达己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王彦晓
一份罕见的保险合同
1982年,伦敦一位名叫马丁·鲁滨逊的出版商因准备出版一本书名为《安德罗波夫在台上》的书,向一家保险公司花费4700英镑保费投保时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安德罗波夫的生命和任期保险。这家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为:如果安氏在1984年6月以前死亡、辞职或被驱赶下台,赔偿马丁·。1984年2月9日,安氏病逝,。
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社会互助,***达己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王彦晓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一)保险利益的含义
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 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1、 保险利益体现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
2、 衡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的标志,是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会因该保险标的的损毁(灭失)、伤害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社会互助,***达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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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订立和维持效力的前提条件。
1、只有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有资格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否则,合同非法或无效;
2、在保险合同生效履行中,投保人失去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随之失效;
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投保方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保险利益以外的额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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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合法:得到法律认可、符合法律规定、受到法律保护
合法:主体合法、标的合法、行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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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已经确定的和能够确定的)
已经确定的利益:事实上的利益(现有利益)
能够确定的利益:客观上可以实现的利益(预期利益),是基于现有利益预测未来可能产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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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价值能用货币计量,表现为金钱上的利益
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社会互助,***达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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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记住两个特例。
1、在财产保险中,要求投保人在投保、保险合同存续期内以及发生保险事故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海上保险只要求投保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具有保险利益(为什么?) 。
2、在人身保险中,着重强调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为什么人身保险只要求在投保时投保人对被保 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社会互助,***达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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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调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1、划清了保险与赌博之间的界限
使保险区别于赌博,使保险不异化为赌博 。
2、限定了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
投保人根据保险利益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人保险利益决定是否承保,并在其额度内支付保险金
3、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避免投保人主动触发保险事故发生,不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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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