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
主讲人: 朱启荣
国际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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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1、理解国际服务贸易基本理论
2、掌握WTO框架的下国际服务贸易政策
3、了解中国服务贸易现状、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及其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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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特点
以服务和服务业为特定的研究对象,是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研究的细化,是国际贸易研究对象的分解与研究边界的拓展 。
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使得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在理论基础与政策取向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并偏重理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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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与参考书
1教材:叶全良、王世春:《国际商务与服务贸易》。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
2参考书目
(1)张汉林编著《国际服务贸易》,北京:中国对外贸易出版社 2002年11月
(2)卢进勇等《国际服务贸易与跨国公司》,北京:中国对外贸易出版社,2002年11月
(3)伍贻康、张幼文著《粘合剂:全球产业与市场整合中的服务贸易》,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1月
(4)陈宪、程大中:《国际服务贸易——》,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年版
(5)王粤著《服务贸易——自由化与竞争力》,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6)饶友玲:《国际服务贸易——理论. 产业特征与贸易政策》,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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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作业与听课:30%
(闭卷)考试: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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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服务、服务业及其服务贸易概述
本章教学目标
、分类及其与现代经济的关系
、分类和发展进程
4. 了解国际服务贸易的产生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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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服务与服务业概念
第一节 国际服务的基本概念
一、服务概念产生
物品
自由物品
free goods
经济物品
economic goods
商品(货物)goods
服务(劳务)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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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的定义
经济学中一般把提供非实物形态的经济物品称为服务。“经济物品”是指人类必须通过付出代价方可得到的物品,这是相对于无需通过努力就能自由取用的物品,如阳光、空气等而言的。经济学中对服务的定义,有各种不同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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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对服务的定义
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很早就提出了对服务的描述和定义。
“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1776)曾这样描述服务业生产的易逝性:“(它们)在其发挥职能的短时间便消失。”它既不能贮存,也不能进一步交易。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使从事的工作失去价值:“(服务)很少能留下什么痕迹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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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年巴斯夏在其《和谐经济论》中对服务的定义产生了突破性的贡献,他这样定义:“这(劳务)是一种努力,对于甲来说,劳务是他付出的努力,对于乙来说,劳务则是需要和满足”,“劳务必须含有转让的意思,因为劳务不被人接受也就不可能提供,而且劳务同样包含努力的意思,但不去判断价值同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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