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二、计算机耗材的管理区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局计算机耗材的购置、组织和分配等工作。(一) 、根据各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型号、数量,做好资金预算,保证必要的资金供给。(二) 、信息中心建立耗材账簿进行核算,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登记耗材的购进与发放数量,并定期进行盘存。(三) 、根据各单位硬件设备的需求,确定计算机耗材的型号与数量,保证及时供给。三、计算机耗材的领用(一) 、各科、所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计算机耗材的领用、分发和管理工作。(二)、各单位计算机管理人员, 应对本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类型、数量进行登记, 确定对应型号与所需的数量,报信息中心备案。(三) 、信息中心根据各单位计算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月核定计算机耗材领用量, 实行定期定量发放。(四) 、特殊型号的计算机耗材,如喷墨打印机墨盒等,应提前在信息中心备案,以便及时组织,保证供给。(五) 、喷墨打印机墨盒、针式打印机色带架的领用,必须验旧换新。(七) 、如遇特殊情况需大量使用计算机耗材时,有关单位应在领用耗时书面说明原因,报信息中心核定后组织供应。《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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