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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留置权制度研究--以《物权法》对船舶留置权的影响为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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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尚媳大法硕士学位论文船舶留置权制度研究——以《物权法》±基直洼堂二猳年四月论文作者申请学位学科专业中图分类号:学校代码:密级:公开
南开大学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松开的学位论文作为资料在图书馆等场所提供校内师生阅读,在校园网上提供论文目录检年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信息根据《南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收藏和利用管理办法》,我校的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均须向南开大学提交本人的学位论文纸质本及相应电子版。本人完全了解南开大学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收藏和利用的管理规定。南开大学拥有在《著作权法》规定范围内的学位论文使用权,即:换竦谜弑匦氚垂娑ㄌ峤谎宦畚ㄖ街视∷⒈炯暗缱影,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研究生学位论文,并编入《南开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萄Ш涂蒲心康模?梢越索、文摘以及论文全文浏览、下载等免费信息服务;萁逃坑泄毓娑ǎ峡4笱教育部指定单位提交公开的学位论文;宦畚淖髡呤谌ㄑO蛑泄萍夹畔⒀芯克中国学术期刊馀电子出版社提交规定范围的学位论文及其电子版并收入相应学位论文数据库,通过其相关网站对外进行信息服务。同时本人保留在其他媒体发表论文的权利。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期限内不向外提交和提供服务,解密后提交和服务同公开论文。论文电子版提交至校图书馆网站:://..:本人的学位论文是在南开大学学习期间创作完成的作品,并已通过论文答辩;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与纸质本论文的内容一致,如因不同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自负。本人同意遵守上述规定。本授权书签署一式两份,由研究生院和图书馆留存。作者暨授权人签字:黄龌日论文题目船舶留置权制度研究——以《物权法》对船舶留置权的影响为中心姓名黄辉Ш臝鸨缛掌论文类别博士口硕士专业学位口高校教师口同等学力硕士口院/系/所专业民商法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时: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号南开大学西区怕座备注:欠衽嘉7枪ǹB畚膌注:本授权书适用我校授予的所有博士、硕士的学位论文。由作者填写皇搅椒签字后交校图书馆,非公开学位论文须附《南开大学研究生申请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表》。年学历硕士口法学院否.
南开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黄耀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不包含任何他人创作的、已公开发表或者没有公开发表的作品的内容。对本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其他个人和集体,言谖闹幸悦魅贩绞奖昝鳌1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年根据南开大学有关规定,非公开学位论文须经指导教师同意、作者本人申请和相关部门批准方能标注。未经批准的均为公开学位论文,公开学位论文本说明为空白。论文题目申请密级口限制年口秘密口机密保密期限年审批表编号月日至日批准日期限制★最长辏缮儆年秘密★年畛年,可少于机密★年畛辏缮儆趌一,
摘要船舶留置权,以船舶为客体的留置权。作为一种以公平为核心价值理念的是民法上留置权的一般性与以船舶为客体的留置权的特殊性的结合。因此,本——————————————————————————————————————————————————————————————————一一一一权利,船舶留置权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和对交易安全的维护,对于航运业的发展、社会的和谐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物权法》颁布之后,我国民法上一般留置权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动,相应的也会对《海商法》中的船舶留置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鉴于此,本文以《物权法》对船舶留置权的影响为中心,对船舶留置权的基本理论以及成立、效力、实现、消灭等一系列权利运行过程中涉及到的理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力图在《海商法》中建立起一个系统完善的船舶留置权制度体系。就船舶留置权的基本理论而言,船舶留置权作为一种特殊法上的留置权,文首先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民法上一般留置权以及我国民事法律中留置权制度的发展变化做了一个简单介绍,以此为基础,强调应该在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的留置权体系下,结合整个海商法的相关规定来对《海商法》第条第疃船舶留置权的定义进行分析,并最终确立了广义船舶留置权的概念。根据广义船舶留置权的概念,船舶留置权应包含造船人和修船人的船舶留置权、海上拖航人的船舶留置权、海难救助人的船舶留置权、沉船打捞人的船舶留置权以及其他类型的船舶留置权。就船舶留置权整个权利运行过程中涉及的理论问题而言,本文以《物权法》中的相关内容为基础,对船舶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效力表现、实现条件和方式以及船舶留置权的消灭原因进行了分析。建议在将来《海商法》进行立法修改时可以对紧急船舶留置权以及船舶留置权以强制拍卖为最佳实现方式作出规定,并且规定船舶留置权的消灭原因为“债务人或船舶所有人另行提供适当担保汀按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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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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