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规定.doc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3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为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发展,规范业务操作,加强业务管理,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我行现行信贷管理办法与操作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总行各相关部门及各经营单位。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缩写和分类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贷款银行向企业发放的,由企业以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质押,用于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求的贷款产品。本规定所称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用于质押时依照物权法的规定特指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益。





5. 基本原则

本业务划分为两种具体的业务模式:
(1)模式一,合作主体包括银行、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及借款企业。
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审查及全程法律服务;借款企业以自有知识产权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由担保机构向本行经营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行经营单位发放贷款。本模式下,由银行与担保机构协商一致后,可视情况不要求律师事务所参与,对于优质企业可以按照授信额度方式操作。
(2)模式二,合作主体包括银行、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评估机构及借款企业。
借款企业直接以自有知识产权向本行经营单位提供质押;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审查及全程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本行经营单位发放贷款。本模式下,对于优质企业可以按照授信额度方式操作。
在两种模式下,本行经营单位为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可要求借款企业追加本行或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

该产品主要适用于能够以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作质押且已将该知识产权所形成的产品推向市场,所形成的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具有知识产权实施能力和获利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贷款仅可用于支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资金需求。信贷资金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我行信贷管理规定,也不得用于我行信贷审批条件和许可以外的任何用途。

贷款额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实际资金需求量及可用于还款的现金流确定,原则上单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含),特殊情况下超过此额度由有权信贷授权审批机构审批确定。

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含),若企业有特殊需求,应在对其现金流进行详细测算的基础上,确定贷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年,且必须制定分期还款计划。

确定贷款利率以风险度为依据,风险度越高,定价越高。此类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以上(含)。

申请办理本业务的借款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并办理年检手续;
(2)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产权清晰,组织架构合理,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
(5)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6)企业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7)有固定住所和生产经营场所,员工队伍稳定;
(8)是用于质押担保的知识产权的实施企业,并书面承诺质押期间转让或授权许可第三方使用出质权利(商标权、专利权)时须经本行经营单位同意,且同意转让费、许可费、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均须首先用于归还贷款;
(9)能够提供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反映贷款用途的合同、订货单、发票等;
(10)原则上应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并约定由本行经营单位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11)本行《对公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操作规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如本行经营单位认为必要,可考虑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本行或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

经营单位认可的用于质押的专利权和商标权限于专利权中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商标专用权中的一种或几种。
(1)用于质押的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统称“设质专利权”)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质专利权为单项专利的,

【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1294838662
  • 文件大小53 KB
  • 时间2021-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