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细则考核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检查方法组织领导12分领导重视组织机构 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党委领导 2 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一名常委具体分管, 1分;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专题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分。市、县(市、区)委办提供相关材料人大监督 人大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项检查等, 专题审议“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不少于 2次。人大办提供相关材料政府实施 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等综合评价体系, 3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六五”普法规划, 分。政府办、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政协监督 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对“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一次以上。政协办提供相关材料队伍建设人员配备 3 配足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职人员(不含分管局长),市不少于 5人(常住人口500万以下的不少于4 人),县(市、区)不少于 3 人(常住人口 20 万以下的不少于 2人)。达不到要求的扣 3分。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齐抓共管工作部署 1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 2 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市、县(市、区) 分别选树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建立健全联系点工作制度。 分。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抽查相关成员单位部门联动 1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有效落实,有效开展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专业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的部署、实施、检查、总结工作全面落实。达不到要求的扣 1 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抽查的成员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基础保障15分组织网络 3 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队伍、讲师团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经费保障 5 按照苏南年人均 元、苏中年人均 1元、苏北年人均 元的标准,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地方财力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适当提高保障水平。市、县(市、区)未专项、足额安排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扣2分;司法行政部门未专款专用的,扣 1分;未适当提高保障水平的,扣 2 分。司法局提供财政拨款单或支付通知,及资金流向证明阵地建设 3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建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橱窗);每个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每个村(居)委会建有挂牌的村(居)民法制学校,农民工集中地企业、社区建有农民工法制学校;各级政府网及各行政执法机关门户网站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 1分。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检查组实地查看相关内容教材配置 3 及时组织征订和编发普法教材、资料,基本满足各重点对象的学法需求;市图书馆馆藏法制类图书 20 个种类、 800 册以上,有法制类报刊、杂志 8种以上;县(市、区)图书馆馆藏法制类图书 20 个种类、600 册以上,有法制类报刊、杂志 6种以上;村、居(社区)图书馆有法制类图书 20 个种类、100 册以上,法制类报刊、杂志 2 种以上; 每个村(社区)征订省要求的法制宣传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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