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安装合同202x
工程名称:新建检修楼电动葫芦安装工程 发 包 人:乌海市凯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承 包 人:新乡大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20xx 年 8 月 15 日 签定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 二○一二年 八 月 十 五 日 发包人:(全称)乌海市永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新乡大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建检修楼电动葫芦安装工程 工程内容:新建检修楼一层三个车间内分别安装5吨电动葫芦,共三台,包括预埋件制作安装、行车道(工字钢及轻轨)安装、葫芦安装、行车梁安装、滑线及其它附件的安装。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 年 8 月 20 日 竣工日期:20xx 年 9 月 20 日 四、质量标准 优良 五、工程价款或结算方式 : 包干价281500元(贰拾捌万壹仟伍佰圆整,不含税),任何变更和核定均包含在此价格款内,不再进行价格调整。 。 六、物资供应 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应 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承包方在材料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清点验货。 七、发包人的义务 。 ,质量检查、竣工验收。 ,并完成竣工结算。 、电源点。 八、承包人的义务 。 ,并达到发包方在工程质量方面上的要求。 ,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4.承包人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及其附近地下管线和临近建(构)筑物的安全,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5.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制订的各项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和措施; 6.承包人按照工期要求需提供详细的施工网络进度图。 ,如需停运设备,必须由发包人进行操作。 九、调试、运行安装和验收
电动葫芦安装合同202x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