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与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防止遗忘、过期使用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避免劳资纠纷,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客户COC要求。
公司所有人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所有受聘于本公司的员工均须与公司书面签订《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包括下列各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限;(为管理上的方便,公司规定合同期限为12个月,试用期为30天)。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及发放日(计件工的工资以件薪+加班工资为准,职员的工资以双方约定为准,工资发放日为每月28日前);
劳动纪律(参照《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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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确保在自愿的原则下进行,如有疑问可向当地的工会或劳动管理部门咨询。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人事部工作人员须向受聘人员详情说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作时间,薪酬及计算方式,薪酬发放期,福利,合同终止期。
所有经公司代表与员工双方签订好的“劳动合同”应在1个月内交予当地劳动管理部门进行鉴证盖章确认。
人事部人员底定期到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取回已盖好“劳动合同鉴证章”的“劳动合同”分类整理存档,并发放1份予员工本人。
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与员工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交当地劳动部门再次鉴定盖章。
所有经当地劳动部门鉴定盖章确认的“劳动合同”须将一份副本给予员工参考及保存。
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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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工作或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资和劳动条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其能力不能达到岗位/工种要求的;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私营舞弊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对公司经济、声誉造成较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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