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说判例与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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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眉. 页脚.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3) 【标题】出版说明【作者】王泽鉴【出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3)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日期】 199801 【正文】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之一, 是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这一目标的实现, 有赖于法学理论水平的提升。历史经验证明, 积极、及时地发现、利用有益的理论资源, 是自我完善、不断进步的有效途径。为此, 我社谨向法学界广大读者推荐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教授的代表作: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王泽鉴教授于 60 年代留学德国,专攻民法和法学方法论,获法学博士学位,后长期执教于台湾大学法律学系, 是我国台湾最具影响的学者之一。本书是王泽鉴教授所著论文的汇集,集中反映了作者 20 余年间的主要学术成就。在书中,作者深入讨论了民商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判例研究的一般方法; 以大陆法系传统法理为依托, 借鉴英美等国法学发展的经验; 以法学的方法论, 去阐释、检验法律的适用, 发现涵蕴于个案之中的法律原则, 创构了一个理论与实务有机结合的民法学术体系。尽管本书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但由于海峡两岸不同的社会制度及多年隔绝等原因,书中局部篇章内容及文字表述,与此间多有不合;经作者同意,已作适当删改,望读者查谅。同时, 我们相信广大读者定会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出发, 以科学的精神对待这些著述,汲取其中有益的成份。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年 10月【责任编辑】丁小宣/ 宋军【封面设计】和田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3) 【标题】序言【作者】王泽鉴【出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3)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日期】 199801 【页号】Ⅲ—Ⅳ【正文】早在 80 年代初,中国大陆就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前四册的影印本流行,对中国大陆民法学理论研究发生了重大影响。我当时读到的就是这样的影印本。后来著作权法颁布实施, 禁止盗版行为, 民法学界期盼王泽鉴先生的著作能够早日正式出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丁小宣先生, 通过我与王泽鉴先生取得联系, 获得出版《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全八册的授权,是 1993 年的事。当时未曾料到实现此出版计划之艰巨性。海峡阻隔 40 多年之后, 台湾著名学者的法学著作在中国大陆正式出版, 这是第一次。这件事本身就具有重大的学术意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的出版, 正值中国大陆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民主法治之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之建立健全, 及建设民主法治国家, 需要广泛参考借鉴各方面成功的立法经验和判例学说。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和判例学说, . 页脚. 己的经验, 岂有不优先参考之理。拿我们常用的话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是王泽鉴先生广泛参考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立法经验和判例学说, 研究台湾地区发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重***律问题的研究成果之结晶, 对于我国大陆民法立法、实务、教学和学术研究, 无疑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是作者在 1/4 世纪的时间里, 精心研究民法理论和判例的学术论文汇集。其突出特点在于, 民法理论研究与民法判例研究之密切结合, 谋求学说与判例之相互协力,理论与实务之相互沟通。所谓阐发意旨、综括源流、组成体系、贯通法理。这是一种崭新的法学研究方法、法学研究文风、──────Ⅲ页──────法学论文写作方法和法学论文样式!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的影印本,流传很广,影响很大, 不仅法学者、法科学生爱读, 法官和律师也爱读, 原因在此。我以为, 中国大陆八九十年代的民法专题研究论文、民法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 已经开始受到《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的积极影响。只有当我们的民法学术论文,像《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中的论文那样, 不仅法学者、法科学生爱读, 法官和律师也爱读, 所谓理论联系实践、理论服务实践、理论引导实践,才不致流于一厢情愿! 民法是一个高度抽象化、概念化的行为规则体系。要真正发挥其规范功能,由“纸上的”法律真正变成社会中“活的法律”,有赖于诸多因素。其中之一是培育一个强大的法律职业团体, 包括法官、律师、法学者等的所谓法律人, 依赖法律, 关心法律, 维护法律, 对法律之成长、发展和进步,担负重要任务。就这一法律职业团体来说,法律当然是一种职业。但这绝不是一般的职业! 绝不是通常所谓营业! 这是一项高尚的、正义的、神圣的职业! 希望读者, 尤其那些已经是或打算成为法官、律师、法学者的读者, 留意于此。法社会学创始人爱尔里希说过一句名言:“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最终保障。”我愿将其推而广之:“法律人的人格,是法律正义的最终保障!”这是我读了《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后的感受。最后,请允许我引用王泽鉴先生的话,作为此序言的结语,并与读者诸君共勉: “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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