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总工会文件
徐工发﹝2008﹞37号
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
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团结动员组织广大职工在我市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根据全总、省总《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标,充分发挥
“工人先锋号”的示范、引领、带动和激励作用,夯实班组建设基础,进一步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扎实推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徐州”竞赛活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总体要求是:以团结组织职工在“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徐州”中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为目标,以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职工群众为重点,以创一流素质、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为内容,充分发挥“工人先锋号”的榜样激励作用,使“工人先锋号”成为引领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优良传统,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旗帜;成为引导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学习、钻研技能,不断进取、甘于奉献的强大动力;成为全市统一、长期坚持、职工认可、影响广泛的劳动竞赛活动品牌。
二、“工人先锋号”的授予对象和基本条件
“工人先锋号”的授予对象是: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市“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徐州”劳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各类企业的车间、科室、工段、班组。
基本条件是:
1、具有一流素质。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2、创造一流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深入扎实,管理科学民主,牢固树立科技创新意识和节能减排意识,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3、提供一流服务。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取得一流业绩。坚持开展各项争先创优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无重大安全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建设一流团队。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充分发挥职工积极性,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职工信赖、公众认可。
三、“工人先锋号”的授予和管理
每年命名表彰80-100个徐州市“工人先锋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工人先锋号”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认可、严格考核的原则,由基层工会根据“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经所在县(市)、区总工会和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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