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条橙读后感
说实话,我不是很了解当今大家阅读的解读肤浅化,写暴力,你就只能看到暴力,写色情,你就只能看到色情。
实际上,中的暴力原因是完全为作品专题服务的。作者把这个未成年的男孩塑造成了一个超级坏蛋,而且并不计划为她申诉:她父母善良,受优异教育,个人又聪慧,还热爱听古典音乐,她的暴力因子是埋在她骨子里的,而非外界的潜移默化。这仿佛是在向我们强调,这个人就是个坏蛋,是她天性如此,或是因为她年轻造成的毁坏愿望无处发泄。在这里我认为后者有辩护之嫌,作者似乎对青少年的犯罪显得太宽容。不过也可能是因为当初资本主义世界的精神情况正处于空虚之际吧,这不能归咎在孩子身上。这就为以后的哲学思索拓宽了更深的意义——一个极端的例子,在几乎没有原谅理由的极恶下,将它强行改造成善就是正确吗?
假如一上来就写主人公被改造的过程,她被审判的过程,而不去渲染她的暴力、她的大恶,我想作品的深刻性会大打折扣,正如作者所说,最宽容的读者全部会不满。正是前面的描述让我们意识到亚历克斯是多么的无所不为,多么坏的一个超级恶棍,她的思想又有多么无可救药。而这,让选择变得愈加困难。她是个坏蛋,是否能违反她的意愿让她成为一个好的不能再好的人?
也就是,极大违反了自由意志的体制,即使能确保安定、友好,这么的体制到底有意义吗?我们面对着一个极其荒诞的选择: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我们是杀了她,还是将她改造成“被迫”无害的正当公民?是否后者比前者更为过分呢?伯吉斯则向传达了这么一个观念,即使是罪犯,政府也不能干预她们思想的自由,道德选择的权利比被对社会稳定有利的善良更主要。
我们不禁想:我们是否能够用恶对待他人的方法来对待恶人?我们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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