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要求三峡大学学籍管理要求
是三峡大学对该校一般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管理所制订的管理要求,下面xx给大家介绍有关三峡大学学籍管理要求的相关资料,期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峡大学学籍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方面发展,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和精神,结合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要求。
第二条本管理要求适用我校一般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
第二章入学和注册
第三条根据国家招生要求由我校录用的新生,须持三峡大学录用通知书按学校相关要求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说明原因。请假通常不得超出10个工作日。对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2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在3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要求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第五条新生入学体检时,经学校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疗不宜在校学****但经短期诊疗可达成入学体检标准的,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复核同意,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含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者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或回原单位诊疗。
第六条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保留入学资格的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合格,经招生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同意,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经学校指定医院检验合格但未在下一年级新生报到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每学期开课时,各年级学生须在要求时间内交纳学费后,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按要求程序报到和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和注册者,必需推行请假手续,不然以旷课论处。未按要求缴费的学生,不予注册。经学校确定的家庭困难学生能够申请暂缓办理注册手续,待办理贷款或其它形式资助的相关手续后注册。未经请假或虽请假但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或未办理相关暂缓注册手续者,按自行退学处理。
第八条学生因欠缴国家要求的学费等原因未能立即注册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可参与选课和随堂听课,但不享受在校生的其它权利。待学生注册后,才享受在校学生的一切待遇。
第九条学院对已注册的学生应在其学生证中“注册统计”页上作对应记载。未注册的学生,由学院汇总名单于开学后3周内报教务处立案。
第三章学****纪律
第十条学校实施“选课制”,学生应主动和导师联络,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参考对应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选择修读对应课程,完成各个教学步骤,参与学校要求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上课时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不得迟到、早退,未经老师同意,不得私自离开教室。所选课程在时间上有冲突时,应向所在学院说明情况,并按本要求第三十六条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考勤情况是学生学****成绩评定的组成部分之一。任课老师应按正式下达的班级学生名单或选课后的教学班名单对学生进行考勤记载,考勤可记入平时考评成绩,平时考评成绩不及格,不能参与该课程当学期的最终考评。
第十三条学生参与课程考试(或考查)时应遵守考场纪律,禁止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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