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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司考外国法制史笔记英国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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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外国法制史笔记:英国法
第一节 英国法形成与演变
一. 英国封建法律体系形成(1066—17世纪中期)
1.普通法形成
(1) 诺蔓征服形成普通法发展特殊政治经济条件
(2) 统一司法机构建立——(历史)《英国史》孟引,《英国封建社会》马克尧;(法制史)《英国法制史》程汉大,《普通法历史基本》密尔松。Britain不列颠;Anglo-land英格兰
(3) 英国历史发展
① 最早进入文明凯尔特人——爱尔兰主体民族
② 罗马人恺撒征服高卢后,占领不列颠南部
③ 日耳曼人蛮族入侵最后导致罗马帝国崩溃——欧洲一部落布列吞人是凯尔特一支
④ 盎格鲁撒克逊进入英国,并建立政权,形成七个王国,到公元十世纪统一
⑤ 公元十一世纪,丹麦入侵不列颠
⑥ 1066年,法诺曼底公爵威廉争夺王位,征服并夺取英国王位。贤人会议,“王在法下”——
威廉一世一方面宣布保存被征服地原有制度,另一方面带来了诺曼底统治时期行之有效办法,并逐渐形成了进行直接管理金字塔式构造。“我封臣封臣不是我封臣”,最后形成强大中央集权制,为普通法形成奠定政治基本。
向领主征税,颁布“末日审判书”(征税权在英国历史发展中十分重要),对土地进行调查清册。积极意义在于有助于王权巩固,也是理解地方****惯法过程
在强大王权支持下建立:A威廉一世建立“御前会议”,由僧侣贵族及高档官吏构成,性质——既是国王征询机关,同步也行使着某些立法、行政、司法职能。最初分离出来是理财法院,又称棋盘法院,专门解决涉及皇家财政税收案件。后来又从御前会议中分离出民事诉讼高等法院和王座法院,前者专门解决关于契约侵权行为等涉及私人利益案件;后者专门审理刑事案件和涉及国王利益民事案件。为扩大皇家法院管辖权,派出巡回法官到各地巡回审判B亨利一世时期,以国王名义继续派出巡回法官,继承威廉统治办法C亨利二世时期,1179年温莎诏令颁布,使巡回审鉴定期化、制度化,巡回法官代表王权监督地方,进一步理解地方****惯法,收集整顿典型案例或通过自己审判形成重要原则;1166年颁布克拉灵顿诏令和1176年颁布诺桑普顿诏令,由此建立由陪审团参加审理和由皇家法官进行调查刑事司法制度;1179年大巡回审判诏令,由一种十二名本地居民(自由民)或骑士构成陪审团参加审理,排除僧侣,使司法权进一步控制在王权下,陪审团按照****惯法理解(为巩固司法权,与教会达到妥协,教会法中存在教权与王权动态之争。威廉:尊重教会权利,容许并承认教法,教权重要指标有教皇谁任免、主教大主教谁任免、教会司法权与世俗司法权孰轻孰重;禁止教会法院对世俗法院行使管辖权)——通行于整个英格兰****惯法以判例法形式浮现(普通法)
2.衡平法兴起(衡平即救济)
(1) 社会经济关系迅速发展,12、13世纪,英国封建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商品经济发展导致新法律关系浮现
(2) 普通法自身缺陷:保护范畴有限;内容僵化;救济办法有限——令状制度:令状是国王发给地方领主司法命令,其颁布具备滞后性:“国王无过错”,***官(精通罗马法)是国王良心看守人(中世纪谚语)
(3) ***官救济:最初,根据公平、正义、良心、亲自审判;日后,衡平法院——衡平法浮现以判例法为形式
3.制定法发展(成文法)——享有立法权国家机关或个人以明文制定并颁布实行法律规范
(1) 制定主体(国王立法)
(2) 国家机关即国会,依照《大宪章》,召开由僧侣贵族参加大会议,并初次容许骑士和市民代表出席会议,成为英国国会雏形,对国王权力限制约束,限权产物从1343年起,国会分为上下两院
二.资产阶级革命后英国法变化(17世纪中期—19世纪30年代)——总发展趋势是旧瓶装新酒,内容变化,形式无突破
1. 国会立法权得到强化,制定法地位提高,比例提高但未突破原有形势
2. 内阁成为最高行政机关
3. 普通法和衡平法在内容上得到充实,并被赋予资产阶级含义
三.19世纪法律改革(9世纪30年代—20世纪初)产业革命,经济发展产生政治民主化和诉讼程序简化规定
1. 对选举制改革
2. 制定法数量大增,地位提高
3. 对法院组织和程序法进行改革,1875年生效《司法法》颁布影响
四.当代英国法发展(20世纪初以来)英国整体地位下降,政治民主化规定日涨,欧共体浮现
1. 立法程序简化,委托立法大增
2. 选举制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民主化社会思潮
3. 社会立法和科技立法活动加强
4. 欧盟法成为英国法重要渊源,二战后两***系融合趋同
第二节 英国宪法
一.渊源——基本构成某些:一系列宪法性法律文献;实践中形成若干不成文宪法惯例;宪法判例
1. 宪法性法律
(1) 12《自由大宪章》——封建主与国王斗争产物,限制王权,并非近当代意义上宪法,但毕竟成为后世《权利法案》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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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