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
每一所学校在对于各科目的教职工及后勤人员等进行管理时,要有多方面的人事管理
制度,如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等。以下是全面的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按行政、教务、学生、后勤四个部门进行签到考勤,分别由校办公室、教务
处、学生处、后勤处具体负责。行政部门包括校领导、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保卫科、
基建科、电教网络中心、科研中心、图书馆、工会、团委会等人员;教务部门包括教务处、
学前教育系、语言文学系、艺术系、美术系、基础教学部等人员;学生部门包括学生处、
班主任、公寓管理员等人员;后勤部门包括后勤处及水、电、维修、清洁等服务人员。
各部门要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考勤制度,主管考勤领导要对本部门的
考勤工作负全责,安排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
2、学校每月统计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于每月 1-5 日将上月出勤
情况汇总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处。人事处依据各单位考勤记载核发教职工工资、校
内津贴。如发现有考勤上报不实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考勤主管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
如发生较大考勤责任事故(主要指无故不及时上报考勤情况、职工旷工 1 天及以上或病、
事假 7 天及七天以上隐瞒不报等),要扣发考勤员当月 50%校内津贴。
3、人事处要加强考勤制度的检查落实,要协同当日值班人员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单
位考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作记载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二、请假制度
1、全校教职工要发扬爱岗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无故脱岗而影
响正常工作。教职工因病因事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假期
结束后要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手续须报人事处备案。
2、教职工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住院
手续。连续请病假者,应连续交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得一次请假而长期休养。
3、一般人员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处长或处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必须
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分管校长批准,
请假一天以上需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或业务
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在请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课程,不得无故
耽误学生课程。
5、职工探亲假处理办法如下:
⑴在我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与配偶、父母亲异地居住,可以享受探亲假并根据国
家有关政策报销路费。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职工享受探亲
假,也要办理请、销假手续。
⑵已婚教工夫妻两地分居,每年可探配偶一次,假期 30 天。
⑶未婚职工探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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