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医疗纠纷.doc


文档分类:医学/心理学 | 页数:约3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医疗纠纷 1 、病人执意出院病情加重医生未加劝阻担责案例**县** 镇村民刘某在家中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 次日被送到县某医院抢救。在医务人员的救治下,刘某于当日上午 11 时苏醒,病情得到好转,脱离危险。当晚 9 时,刘某已经可以暂时停药、停氧。看到刘某已完全清醒, 刘某亲属主动要求出院。医生同意出院, 但当时未与刘某及其亲属办理相关手续,并未告知有关注意事项。次日, 刘某出现反应迟钝、头痛等症状, 先后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重庆市三峡中心医院等地治疗, 诊断为中毒性脑病。刘某被法医鉴定为伤残一级。刘某亲属一纸诉状将巫山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要求该院赔偿 33 万余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医院提交的病历, 记录了要求原告刘某住院治疗的内容, 原告无充足的证据加以推翻。遂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刘某不服, 开始申诉。巫山县法院再审此案。在进行多方面分析后判决该医院因未尽到告知义务,承担一半的责任,赔偿病人 4 万元。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解析尽管家属强行要求未痊愈的病人回家, 滞延了后续治疗, 与造成病人伤残的严重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 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是院方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相关规定, 对不宜出院的病员, 应进行劝阻; 坚持要出院的, 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并告知病人病情危害性。该医院仅以病历记录举证, 证据不能证明其履行了告知义务, 应承担过错责任。防范要点 1. 医务人员应做好病历记录,详细记载病人住院治疗的内容。 2. 与患者加强沟通,告知提前出院的危险性。对于不宜出院的患者,应强力劝阻,了解具体原因,多为患者做思想工作。 3. 如患者坚持要出院,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并告知病情危害性以及出院后要注意的事项,嘱咐患者定期回医院进行检查。最好获得患者及家属对告知内容的书面确认。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 2 、女病人照胸透被迫脱光医生是否侵犯隐私权案例 24 岁的田* 因感冒发烧,在家属的陪伴下到朝阳某医院看病。医生让她做一个 X 光检查。做胸透时, 在医生(男) 的要求下脱光上衣(态度不好) 。田云以前没拍过 X 光片,不知道到底怎么个查法,紧张得脑子都蒙了,只能机械地脱下胸罩。等候在外家属感觉医生的态度很粗暴,冲进去气愤地质问大夫: " 为什么让她脱光上衣? " 大夫回答说是工作需要, 医院就是这么规定的, 可也拿不出什么书面文件来。事后, 她得知拍 X 光片检查不用脱光衣服, 感到自己的隐私和尊严被严重侵犯。田云将朝阳某医院告到法院,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 2 万元。医患纠纷案例解析与防范要点解析对于医院拍摄 X 光片是否***, 暂时没有硬性的规定, 个别医院要求脱光上衣是因为患者的内衣中有很多东西如金属搭扣、钢托等, 会造成“伪影”,可能影响到大夫最终看片诊断的精准。而患者却认为, 即使是这样也应该提前告诉患者, 在具体做法上、态度上应多替患者想想。该案例主要问题是医生没有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 涉及到侵犯患者个人隐私的问题。这一现象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 医疗服务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宗教、民族的伦理和价值观, 充分尊重患者的人格权和隐私权并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要点 1. 尊重患者隐私权, 检查前应以不同方式提前告知患者, 征得患者同意。 2. 从人性化的角度改善就医流程。多为患者着想, 加以各种防范措施,避免患者的不满。如安排同性医生进行检查,减小患者的尴尬; 设置更衣室和屏风,为患者脱换衣物提供便利等。 3. 医务人员应注意服务态度,避免不必要的医患纠纷。 3 、患者的肖像权不容侵犯案例某年 6 月,王某向法院起诉,控告曾为她治好“重症肌无力症”( 眼睑不能上翻) 的刘医生。因刘医生在给某科技报撰文介绍治疗此病的文章时, 给报社提供了十几张典型病症照片, 编辑从中选登了王某的两张( 治愈前后各 1张), 并公开了王某的姓名。王某看到登出的文章及照片, 认为这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与报社交涉, 可刘医生认为他是为科研而使用的, 他有这个权利。王遂诉讼到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医生侵权成立;二审(终审)判决医生侵权不成立, 原告败诉,但今后使用患者照片,须经患者同意。解析这是著名的全国首例患者诉讼医生侵犯肖像权案件。从伦理道德的角度看,这反映了人们在医患关系认识上的冲突。在一些医生看来,自己有恩于患者, 用几张照片算得了什么?此观点是建立在医患关系不平等的基础上的,但其在人格上和法律上仍然是平等的。在一定意义上, 疾病也是一种隐私。刘医生和报社在未与王某商量的情况下, 把她的相片和姓名在报纸上刊登, 将其疾病公之于世, 这显然超出了医生的权利,违背了医患关系平等的道德原则。尽管从法律意义上来看,刘医生没有侵权,因为他不是为“营利目的”而是为科学研究才使用患者照片的,

医疗纠纷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xj16588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6-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