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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了 2012 年北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 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高为 14016 元,最低为 1869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 费基数。
其中,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即 14016
元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 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40%即 1869 元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 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即 2803 元确定。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北京市上一 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和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 40%,即 4672元、 2803元和 1869元。
另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 70%即 3270 元。灵活 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 20%,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
1."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 7%。
据悉, 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56061 元,月平均工资为 4672 元。 2012年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
核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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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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