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诗歌
第七章
汉代诗歌是汉代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两个分支:乐府和五言诗。它们既是先秦诗歌的继续和发展,也显示着汉代诗人对诗歌这一艺术形式的丰富和创新
汉代乐府诗歌概论
第一节
本节主要内容
“乐府”释名
乐府之体制
乐府之分类
汉代乐府之演进
继续
“乐府”释名
“乐府”一词具有广义、狭义两种内涵:
广义而言,两汉、魏晋六朝、隋唐之诗,唐、五代之曲子,两宋之词,金元明清之戏曲,皆可谓之乐府。
狭义而言,乐府乃指一种特殊的音乐机关或特殊的诗歌形式。
乐府之涵义
官署名称:乐府是国家设立的管理音乐歌舞的行政机构。此乃乐府之本义。(太乐和乐府)
诗体名称:由乐府机关制造、采集并配乐演唱的歌诗。此乃乐府之转义。
《汉书·礼乐志》
初,高祖既定天下,过沛,与故人父老相乐,醉酒欢哀,作“风起”之诗,令沛中僮儿百二十人习而歌之。至孝惠时,以沛宫为原庙,皆令歌儿习吹以相和,常以百二十人为员。文、景之间,礼官肄业而已。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作十九章之歌。
战国时秦乐府编钟
乐府之体制
汉及以后历代乐府之演变,主要表现在体制之变化。
乐府体制表现有二:
乐府机关与乐府诗之关系
乐府诗本身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如古题、古辞和本事等。
乐府之分类——《汉书·艺文志》
班固《汉书·艺文志》列“诗赋略”一类,著录汉兴以来歌诗凡28家,314篇,分两大类:
一是宗庙郊祀乐歌和贵族、文人乐歌;
一是当时乐府机关采集的民歌,即“赵、代之讴,秦、楚之风”。
《汉志》所录均西汉的作品,而且无具体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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