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认购协议甲方: _ ____ 深圳市强瑞电子有限公司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共同签署: 甲方(出售方) :深圳市强瑞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尹高斌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溢佳工业园 2栋联系电话: 0755-28227752 官方网址: 方(认购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深圳市强瑞电子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甲方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 3、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 就乙方认购甲方股权具体事宜进行友好协商, 并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以资共同信守。 4、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 协议方可被修改, 但修改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一条认购标的、数量和价格 1、认购标的: 甲方股改完成后进行虚拟授权的股权( 以下简称为“股权”)。 2 、认购数量:乙方同意认购甲方______ 份股权; 3 、认购价格:每份股权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 元。 4、认购款总金额: 乙方同意认购股权的金额总计人民币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支付方式 1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 3 日内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款项。 2 、乙方应将认购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 收款人: 深圳市强瑞电子有限公司开户行: 账号: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认购款项。 2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任何一款,甲方有权以原价回购股权。 3 、乙方在签署协议后,股权登记过户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股权进行转让或交易。如果乙方将股权转让给甲方的竞争对手和关联单位, 甲方有权拒绝且原价回购股权。 4 、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对甲方正常经营造成消极影响或者存在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风险的行为,甲方有权以原价回购股权。 5 、甲方完成股改后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的股权登记手续。 6 、甲方保证未来乙方实际认购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乙方认购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 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7 、乙方在签署协议后,股权登记过户前,不享有甲方的股息和红利;但股权交付乙方后, 乙方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8、乙方自愿承担甲方股改后股价波动的风险, 不得以此要求甲方进行补偿。 9 、乙方的股权在取得后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未与甲方协商,而擅自转让的,转让无效;甲方有权以原价回购相应股权。 10 、乙方取得股权一年后转让的,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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