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5月1日起将平均提高21%
来自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消息,从今年5月1日起,广东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平均提高213>.1%。
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
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
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
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
第五类标准为660元/月,%,由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
据介绍,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最低工资规定》规定的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平均工资比例法等办法,综合考虑近期就业状况、工资水平、物价增长、社保水平等因素制定。目的在于进一步增强广东的就业吸引力,引导外来劳动力回流,缓解广东部分行业企业的“招工难”问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林王平表示,这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适应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缓解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珠三角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也能改善广东省的就业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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