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中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关系研究
摘要: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是艺术设计在方案与实施阶段主要的思维方式,二者有着各自的特点,而它们在艺术设计中的有机结合那么会提供一种处理理性与感性之间关系的较为正确的科学方法。
关键词:理性感性逻辑思维
形象思维当谈到理性与感性时,人们很自然就会联系到“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根底,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必然开展〞:“感性认识阶段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等等这一系列的哲学论题。确实,就认识事物的过程来看,认识必须经历屡次反复最终形成无限开展。同样的道理,作为20世纪新兴学科的艺术设计,其被认识的过程也是必然要经历这种阶段的。虽然今天它所涵盖的内容及形式应该说已根本完善。但是,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所谓的纯艺术思维方式之间的矛盾纠葛一直是如何较为正确认识艺术设计所面临的课题之一。人们通常孤立地看待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认为前者过于理性,是哲学家的思考方式,而后者比较感性,这才是真正的艺术思考方式。一些从事设计艺术实践创造的工作者很容易陷入所谓的纯感性的经验思考中去,并且始终把持着这种不科学的思维方式而津津乐道。甚至连某些相关教育工作者也只是流于外表地利用一些思路不甚清晰的经验或教条来传道授业,而很少能在较深层次去探讨设计艺术在思考与制作过程中的科学因素。毋庸置疑,这种做法是极其有害的,这种现状是令人担忧的。因此,本文试图就艺术设计在创造及实践过程中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之区别与联系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旨在引起对设计思维如何以更科学面貌出现这一问题的关注。
一、艺术设计中的逻辑思维
“逻辑〞和“思维〞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一方面,在传统逻辑影响下,“逻辑〞被认为是研究思维的科学。而在现代逻辑中,它却被普遍定义为研究推理的科学。事实上,由于传统逻辑把逻辑和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混淆了,带有严重的心理主义色彩,因此“逻辑研究推理并且主要是研究推理形式〞⑴这一解释那么更显得合理一些。逻辑本身存在着一种内在机制〔也可以说是本质〕,即“必然地得出〞。逻辑创始人亚里士多德在?论辩篇?中这样写到:“推理是一种论证,其中有些被设定为前提,另外的判断那么必然地由它们发生。〞⑵亚里士多德通过其创立地四谓词理论和三段论具体阐述了这种“必然地得出〞乃是可以依据一种能行的方法一步一步进行的。现代逻辑在传统逻辑观念上有了重大突破,并且得出了逻辑的两个明显特征:一个是构造形式语言,另一个是建立演算系统。在今天,通过这两种特征的实施及运用,“必然的得出〞有了更明确的有效性。因而,我们可以看出逻辑是一种有规律的,严谨的科学方法。
另一方面,“思维〞相对来说那么主要在于心理范畴,它是“感觉、知觉、记忆、思想、情绪、意志这一系列心理过程中的一种心理活动〞⑶。它的类型也是非常繁多的,“譬如从表述的角度说,有形象思维、技术思维、逻辑思维;从认识的角度说,有抽象思维、形象思维、知觉思维、灵感思维;从哲学的角度讲,有具体思维、抽象思维,此外还有单一性思维和系统性思维,顺向性思维和
反响性思维,等等〞⑷。
逻辑因素在思维领域中起作用就是一种“逻辑思维〞〔或“抽象思维〞〕。逻辑思维是以推理为表征的,极不同于想象、联想,也不同于音乐、美术所表达的形象表达〔虽然音乐、美术中也有某些逻辑因素的存在,但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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