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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有良知有尊严的教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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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有良知有尊严的教师
时下的教育,正处于艰难的转型期。教育中的问题,一不留神就会成为社会的焦点。而一旦曝光为焦点,必然引起教育部门的担忧甚至恐慌。是啊,教育再也经不起“折腾”了。但事与愿违,你越是怕事,就越是多事,麻烦事会自己找上门来。
于是,我们就常常听到这样的劝告:别再把事搞大了,搞大了有什么好处?此话乍一听,觉得很有道理;但仔细一想,又觉得有点不对劲:什么叫搞大了?是我们教师自己想把事情搞大的吗?搞大了对谁没有好处?为什么不能搞大?你没看到有些事情,只有搞大了才让人看得清是非曲直,才让公众同仇敌忾,最终才有正义之声,问题才得以解决的吗?只要我们光明磊落,实事求是,把事情放在台面上,在太阳底下晒晒,就不怕把事情搞大。如果我们做错了,老老实实地承认,该赔礼道歉的就赔礼道歉,该赔偿的就赔偿,该按规定处理的就按规定处理;谁犯的错,谁承担责任。如果我们没有做错,而是别人做错了,那么我们就没有必要为了息事宁人,为了怕把事情搞大而委曲求全,被打了门牙还往肚子里咽。因为人要有尊严地活着!我们教师也是人!
诚然,教师不是一般的人,身为教师,应该具有教育者的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在道德境界上应该高于一般人,否则就失去了教育别人的理由。但是,这样的道德境界是有一定限度的,不能无限放大教师职业道德的范围,也不能无限拔高教师职业道德的标准。以往将教师比作“红烛”、“春蚕”等等,尽管是对教师无私奉献精神的赞美,却有把教师架上“圣坛”之嫌,误导公众用圣人的标准来衡量我们的教师。比方说菜市场上起纠纷,谁都可以吵架,唯独教师不可以,哪怕你有理,也只能任人谩骂,因为你是教师。“因为你是教师”,所以就要时时处处事事都要用“圣人”一样的标准来要求你,你和一般人见识,就是你不对,理由是你应该比一般人有更高的觉悟、更高的道德。换位思考一下,你愿意做这样的教师吗?而事实是,我们很多官员在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各类纠纷中,就是如此对待我们教师的!说到底,他们是怕,究竟怕什么,其实心里都清楚。他们唯一不怕的是教师的尊严被活生生地剥去,因为口水不是吐在他们自己的身上,耳光不是抽在他们自己的脸上。
由此,我们非常敬佩李希贵,他说了一句让我们所有老师都感到温暖的话:“教师第一,学生第二!”我相信李希贵校长的这句话不是包庇教师,而是折射出这样一个朴素的思想:在领导的心里,教师第一;那么,在教师的心里,学生才可能是第一的!领导把教师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教师才能将这种关怀和温暖传递给他的学生,才能把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因为学生都是靠我们教师一个个去教的,而不是靠领导去教的。当然,教师不是圣人,总有犯错的时候,但作为领导,特别是各级教育官员,都要从维护教师的基本权益出发,秉公处理,既不能袒护教师,也不能委屈教师,更不能为某种利益而牺牲了教师。要让每一个教师有尊严地生活,这是我们每一个领导的责任。在这个公平和正义日渐稀缺的社会,教育的公平和正义,不仅仅是为着孩子,也是为着教师。君不见,为拆迁而让教师停课做家属思想工作,甚至扬言做不通就别回来上班。试问:谁给了你剥夺教师上课的权力?尊师重教,难道仅仅是教师节期间的口号?《教师法》难道仅仅是几张可有可无的薄纸?报纸揭露的很多贪官,都有法学硕士、博士文凭,可见他们不是缺少法律常识,而是缺少法律制裁。教师的尊严,需要依靠法律。尽管在现时的中国,法律并不一定可靠;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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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