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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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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国家税款被骗取的数额就是实际抵扣的数额,而不是申报的数额。这主要是因为申报抵扣数额与实际抵扣数额之间并非任何情况下都是一致的。
[论文摘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犯罪,我国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对这类经济性犯罪的打击,但是由于立法上的不尽完善,致使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对于本罪的判罚上不尽相同,直接影响到了对这类严重经济犯罪的准确打击。文章以刑法基本理论为依托,结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展开具体分析,梳理本罪在实践中出现的几个问题,结合理论作全面、深入的分析阐述,提出笔者的观点,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论文关键词]增值税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争议问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一直是涉税犯罪的一个重要领域,某些单位和个人为了牟取私利而大肆虚开进行虚假申报、骗取出口退税,严重扰乱了税收征管、发票管理制度,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为此,我国《刑法》特别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然而,由于我国从改革开放起才渐渐开启税制和税法的发展篇章,涉税刑事立法更是在其后才于摸索中步步前进。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类犯罪历史较短,很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都不能在理论上达成一致的共识,形成统一的意见,给司法实践中造成很多的困惑,因而要想更好地了解这个罪名,就要从设立增值税的目的着手。
一、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收抵扣原则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法定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所谓增值额指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相当于商品价值(C + V + M)扣除生产上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C)之后的余额(V + M),它主要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费用。上述是从商品价值的角度对增值税的描述,简单说“增值”就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相当于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额。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兼记价款及货物或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税额而设定的一种专用发票。它不仅具有其他发票所具有的记载商品或者劳务的销售额以作为财产收支记账凭证的功能,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依据,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证明。
二、征收增值税的标准
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主体又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进口货物纳税人。这样区分三类纳税人是因为他们的纳税依据及纳税的计算方法是不同的,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在实践中一般纳税人涉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为常见,本文对其他两种纳税人的不再详述。
三、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按照我国《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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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露露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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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