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承诺单位名称) :
本公司承诺:在本项目采购和执行期间,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在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等有关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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