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夯实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一、内容提要目前,商丘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总体部署, 以构建和谐商丘为目标, 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 狠抓人民调解基础建设, 积极创新体制机制, 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新发展。仅在去年“三夏”期间, 全市就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3389 件,调成 3321 件,调成率 98% 。奥运期间我市共排查出各类纠纷 4514 件, 调成 4426 件, 调成率 98% , 制止大型械斗 36起, 防止*** 6起, 11人, 制止群体越级 9起, 防止民转型案件 36起, 共计 48人。集中排查各类纠纷 24388 件,调成 24097 件, 调成 98% 以上, 防止***性事件 41起, 共计 52人, 防止民转刑案件 101 起, 共计 157 人, 调解纠纷数量与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民事纠纷之比突破 1: , 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彰显,成为了维护商丘市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二、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效果彰显商丘市近年来开展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纠纷解决形式有机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 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商丘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实现了飞跃式发展: 人民调解网络进一步完善。去年以来, 市司法局大力推进企业、行业和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召开了全市物业小区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 推广在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建立调解组织的经验, 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目前, 全市 189 个乡缜街道、 645 个社区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 住宅小区、楼院均设立了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 商业街和农批市场等区域和单位建立了调解组织, 以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为主线的三级调解网络得到健全,全市共有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 6858 个,人民调解员 20791 人, 各县(市、区) 实现了四级网络建设, 企业、行业和区域性调解组织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基本做到“有( 民间) 纠纷就有( 人民) 调解组织”。专兼结合、以专带兼的调解员队伍渐具规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动员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全市 90% 以上的社区实现了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调解员的目标,在全省率先建立起了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中, 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 积极引入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调解员培训等工作, 极大地促进了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提升了调解工作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保障体系逐步健全。目前全市大部分社区都设立了单独的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的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 市司法局与财政局联合转发了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 在各县(市、区) 司法局的积极争取下, 2008 年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社区调委会办公经费和调解员补贴也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 永城市、睢县、都把社区调解委员的补贴列入了财政预算, 永城市、睢县委、政府《关于深化“大综管”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首席调解员享受村长待遇。规范化建设卓有成效。人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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