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搞好乡村建设规划, 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 2006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必须搞好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 坚持规划先行。为配合中央的工作, 全国各地都在加紧编制各地的村庄规划, 而对农村那些小而偏僻的村庄进行合理的合并, 正是迎合了新农村规划所倡导的节约土地, 使农业走上规模经营道路的要求。然而在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下, 地方区域规划普遍存在着“城有乡无”的情况, 农村特别是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我国有 300 多万个自然村, 多数村庄都拥有闲置土地, 形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也给农村村庄合并规划带来难题。含义: 所谓农村村庄合并是指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基础上的进一步扩展与深化, 即通过两个或多个村庄土地、人口和其他经济资源的全方位流转实现生产要素的集聚和规模经营, 社区管理组织和管理体制也相应发生改变。通过对一些村庄进行合理合并, 让农民适当集中居住, 将有可能节约出 50% 以上的土地。形式: 首先, 加强农村村庄合并, 有利于优化配置农村资源, 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缩小贫富差距。在新农村村庄建设中,通过对那些分布散、规模的小村庄进行合理、适当的合并, 能够使农村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配置和优化组合, 避免或减少重复建设, 提高资源的共享度和利用率, 更加有利于资源的开发、规划、建设和利用。村庄合并大多是发生在贫富差距较大的的地方,他们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村与村宋之间的互惠互利,优势互补。所以,在贫富村庄之间进行合并和适当的行政区划调整, 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带动穷村的发展, 缩小贫富差距,走向共同富裕。通过村庄合并,把那些原来分散的资金、土地、企业集中起来, 让各种资源在较大程度上得到合理利用, 达到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互补的效应放大, 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优势。特别是那些原来经济相对薄弱的村与实力较强的村合并,在强村的带动下,使资源的优势可以发挥的更好,发展后劲也相对地得到增强。其次, 加强农村村庄合并, 有利于节约用地, 保护土地资源, 促进农村基础设施的共建和共享。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耕地面积也在不断地减少, 但是农村建设用地却仍然保持着原有状态。农村的土地、人力资源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最基本动力,怎样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好这些农村资源, 是统筹城乡发展,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障。通过村庄合并, 把原来单一自然村闲置的土地充分地利用起来, 大力开发集体经济, 从很大层面上带动了整村经济的提升。在另一方面, 经过村庄合并过后所形成的新村, 在发展上也有一种良性的调控效果, 不仅可以优化村政的机构, 而且可以在规划和发展上做得更大, 产生更多的商机让人来投资,对整个新村的规划和发展都有一种很好的促进作用。此外,脏、乱、差是我国目前农村的一种普遍现象, 再者, 偏僻和分散的布局, 使农村村庄无法享受现代的社会文明。就目前而言, 我国大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 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资金也相对有限。对每个小村庄都配套水、电、路、通讯设备等也相对比较困难, 而且投资成本也会较大, 村庄合并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较好的途径。一方面, 它有利于村庄的统一规划,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把建设农村的重点集中在某些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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