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沈阳市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办法.docx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8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8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1 / 8
沈阳市严重失信企业结合惩戒方法
《《沈阳市严重失信企业结合惩戒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将于五月1日起正式公布施行,企业屡次制假售假、排污严重超标等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将受到10种方式结合惩戒,包括限刑事责任;
(三)企业被撤销或者撤消答应证、营业执照;
(四)企业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分;
(五)企业产品不符合产品标准和卫生标准而造成不良后果;
4 / 8
(六)企业恶意逃废债务、骗汇;
(七)企业合同欺诈、商业欺诈;
(八)企业出具虚假资信、审计和有关证明文件;
(九)企业未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成心拖欠保费;
(十)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成心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
(十一)企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十二)企业排污严重超标;
(十三)其他依法应当记入企业警示信息的信息。
第八条 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纳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一)企业在市信誉信息平台有同一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五条以上或者不同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八条以上提示信誉信息的;
(二)企业在市信誉信息平台有同一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两条以上或者不同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三条以上警示信誉信息的;
(三)企业经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认定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企业被列入国家、省、市典型失信案件名单的;
(五)经市开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共同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的;
(六)依法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市和区、县(市)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在办理行政答应、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等工作时,应当依法查询失信企业数据库,并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严重失信企业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4 / 8
(一)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
(二)撤销相关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三)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工程,取消享受财政补贴资格;
(四)在办理资质评定、申报、验证、年检中,依法予以严格限制或者取消有关申请资格;
(五)限制新增工程审批和核准、用地审批等;
(六)限制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担保,制止参股设立银行、证券、保险、信誉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
(七)鼓励银行机构按照贷款风险本钱差异定价的原那么,进步贷款利率或者回绝贷款,鼓励保险经营机构进步保费标准;
(八)依法限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再担任其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假设干规定》》,对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高消费行为予以限制;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惩戒方式。
第十条 严重失信企业信誉记录期限为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五年。按照谁认定谁负责的原那么进展管理,直至被列入失信事由消失或者履行解除程序。
第十一条 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应当通过信誉沈阳网站或者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6 / 8
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公布,应当客观、准确、公正,保证所公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
第十二条 企业对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或者惩戒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认定或者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

沈阳市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