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书
申请人:
年月日
规
划
管
理
股
意
见
1、建筑朝向,坐朝;
2、主体建筑占地面积 m2;面宽 m,进深 m;
3、附属建筑占地面积 m2;面宽 m,进深 m;
4、准建层数层,建筑控制高度 m;
5、建筑面积 m2;
6、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 m;
7、建筑正负零与规划道路标高的高差值 m。
负责人: 年月日
建
设
局
意
见
负责人: 年月日
负责人: 年月日
备
注
NO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申报人:
项目名称:
申报时间:
京山县建设局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书(建筑工程)
许可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受理机构
京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受理地址
小中路(南河大桥)
联系电话
7239176
办理机构
京山县建设局
办理地址
新市镇轻机大道
联系电话
7324882
办理期限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的,自受理行政许可之日起,一般项目20个工作日;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行政收费
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合法证明书;
2、申请表1份,申请书1份;
3、有效的土地使用、房产权属证明文件(含宗地图)复印件1份(提交原件核验);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各2份(含1份DWG电子文件);
5、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各1套(装订成册、A4纸大小);
6、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文件(工业项目要有批准的环评批文)。
基本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核发证件
许可证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及附图。
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2、所提供资料均使用A4、A3纸。
(单位签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申请表(建筑工程)
建
设
单
位
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及
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申请类别
新办
补办
变更
延期
申请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申请项目地址
区街路(村) 号(组)
申请项目性质
新建
扩建
改建
申请项目类别
永久建筑
临时建筑
土地权属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合同号: ]
土地划拨批准文件□[批准文号: ]
土地使用通知单□[批准文号: ]
其它证明文件□[批准文号: ]
建
筑
工
程
内
容
建筑物
名称
结构
类型
层数
高度
(m)
栋数
底层建筑
面积(m2)
建筑总面积
(m2)
总造价
(万元)
地上
地下
补充说明:
选址意见书编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三表)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