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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意见书范本.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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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意见书范本
刑事法律意见书2008-12-2610:58xxx人民检察院:
XX省奕明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xxx诈骗一案中xxx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辩护人参加xxx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的活动。在本案侦察阶段和审查刑事法律意见书范本
刑事法律意见书2008-12-2610:58xxx人民检察院:
XX省奕明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xxx诈骗一案中xxx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辩护人参加xxx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的活动。在本案侦察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向承办本案的警官及检察官了解了案件的情况,根据本案的基本情况,我们特提出以下意见,敬请贵院充分予以考虑,依法予以采纳:
1、犯罪嫌疑xxx没有犯罪故意,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xxx在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即使在主观上有过失,因《刑法》及其他法律没有规定过失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犯罪嫌疑人xxx不构成犯罪。
2、即使犯罪嫌疑人xxx实施了犯罪行为,其作为从犯,并根据其一贯表现,应当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方面,犯罪嫌疑人xxx在该团伙中仅仅是开车,并不参与具体交易,其作用是次要的,最多起一个辅助的性质,其处于从犯的性质是毋庸置疑的。该案的侦办警官也认为犯罪嫌疑xxx是从犯。
另一方面,从犯罪嫌疑人xxx陈述得知,其没有从事具体的诈骗交易,而是按天计发工资,可见其老板也没有让xxx参与赃物赃款分配的意愿。犯罪嫌疑人xxx200x年x月xx日来xxx的,第二天就被公安机关抓捕。并且从其户籍地公安机关等部门和单位了解到,其没有刑事犯罪案底和行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记录,其以前同事及街坊邻居也反映其表现良好。因此,我们认为对犯罪嫌疑人xxx可以免除处罚。
三、即使犯罪嫌疑人xxx实施了犯罪行为,但因是从犯,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机关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条第1项第3款的规定:刑法总则规定了应当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不同情况。如:。。。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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