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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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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桂扶领发〔 20 16〕 21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抓好“一帮一联”“一户一册一卡”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区直、中直驻桂定点扶贫单位: 2016 年,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帮扶贫困户联系贫困生活动的通知》(桂扶领发〔 2016 〕 10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精准帮扶基础工作的通知》( 桂扶领发〔 2016 〕 14号), 明确在全区开展“一帮一联”工作, 建立全区统一的“一户一册一卡”模式。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决策部署, 全面深化和加强“一帮一联”、“一户一册一卡”工作,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继续印发《 2017 年度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以下简称“帮扶手册”), 换发《广西脱— 2—贫攻坚精准帮扶联系卡》(以下简称“帮扶联系卡”), 统一制发供贫困户和脱贫户使用的档案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和加强“一帮一联”、“一户一册一卡”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一帮一联”、“一户一册一卡”工作, 是中央和自治区作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精准帮扶做出的重要决定,是确保精准帮扶到位,实现精准脱贫的基础工作。开展“一帮一联”、“一户一册一卡”工作以来, 各市、县(市、区)迅速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入户登记填写收支情况,推进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帮一联”、“一户一册一卡”工作的开展, 提高了帮扶干部、贫困户对政策的知晓率,为及时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扶贫补助政策提供依据; 通过建立规范稳定的帮扶规程, 促进帮扶干部进村入户, 宣传党的政策,开展帮扶工作, 增强帮扶效果,密切干群关系;同时,帮扶手册经过乡镇党委、政府盖章,亦可作为贫困户资产状况、帮扶需求、开发经营、家庭收入等情况变化的认定证明,有利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精准管理。各市、县(市、区)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统一行动,全面做好“一帮一联”、“一户一册一卡”工作。二、大力推进“一帮一联”、“一户一册一卡”工作深入开展目前, “一帮一联”、“一户一册一卡”工作总体上开展较好, 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少数定点扶贫单位和帮扶干部对工作重视不够,与所帮扶的贫困村、贫困户对接不主动、不积— 3—极,手册填写不规范、不认真,存放在贫困户家中的相关档案资料不统一、不好保管,等等。对于这些问题,要根据自治区的最新部署要求, 大力推进“一帮一联”、“一户一册一卡”工作深入开展, 使帮扶工作发挥出更大作用。(一) 明确 2017 年度“一户一册一卡”发放工作要求。自治区对 2016 年《帮扶手册》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 2017 年版《帮扶手册》。《帮扶手册》发放对象为 2017 年贫困户(持红本) 、对应帮扶联系人(持深蓝本), 2016 年脱贫户(持粉红本)、对应帮扶联系人(持浅蓝本)。进一步扩大《帮扶联系卡》尺寸,并重新印制发放。统一制作档案袋,发放给贫困户和脱贫户。《帮扶联系卡》和档案袋发放对象均为 2017 年贫困户和 2016 年脱贫户。发放工作要求于 2017 年元月中旬完成, 各市、县(市、区) 务必根据本辖区工作量组织足够人员参与发放、填写、登记、启用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2016 年脱贫户对应的帮扶联系人, 仍需根据《帮扶手册》内容抓好新一年度全面登记工作。(二)进一步落实好帮扶主体、结对形式和入户走访次数。自治区印发的“一帮一联”文件已经对帮扶( 联系) 的主体、对象、形式等作出明确要求, 但在实际工作中, 少数联系单位将帮扶(联系)的主体擅自变更为党支部,有的甚至由派驻的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承担全部帮扶(联系)责任。在当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氛围下,要体现干部职工的责任担当, 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必须安排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一帮一联”工作,主动承担定点帮扶任务。要通过增加帮扶人员, 实现“一帮一”或“一帮— 4—几”。为确保帮扶效果,原则上 1 名干部帮扶贫困户不超过 5户。各市要切实了解下辖县(市、区)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的情况, 对于出现 1 人帮 5 户以上情况的, 要在督促相关县(市、区)深入挖掘本县(市、区) 干部职工资源充分参与结对帮扶的基础上, 协调相关市直单位最大限度安排干部职工参与结对帮扶。如需协调相关区直、中直驻桂单位安排干部职工参与结对帮扶的, 可提请自治区扶贫办帮助协调。贫困户帮扶联系人为区直、中直驻桂单位干部职工的, 每年不少于 2次;为市直单位干部职工的, 每年不少于 4次;为县直单位干部职工的, 每年不少于 6次;为乡镇单位干部职工的, 每年不少于 12次。脱贫户对应帮扶联系人每年走访次数可适当减少,但不能少于相应贫困户对应帮扶联系人次数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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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