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of accountability, redress of orders and prohibitions. Strengthening the honesty and self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管理由户口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人才效劳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免费代理。 〔五〕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我市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六〕实施公益性岗位招聘方案。由政府资助开发500个公益性岗位〔其中市直100个〕,用于安排本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设置公益岗位的用人单位吸纳本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按实际吸纳人数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1000元岗位补贴。各镇〔街道〕、社区设立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岗位要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 二、实施积极就业政策,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 〔七〕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更多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当年吸纳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超过上年度,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超过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八〕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市、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企业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岗前培训补贴和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of accountability, redress of orders and prohibitions. Strengthening the honesty and self-discipline of leading cadres honesty in politics and education work, enhance leaders ability to resist of accountability, redress of orders and prohibitions. Strengthening the honesty and self-discipline of leading cadres honesty in politics and education work, enhance leaders ability to resist of accountability, redress of orders and prohibitions. Strengthening the honesty and self-discipline of leading cadres honesty in politics and education work, enhance leaders ability to resist 〔九〕实行平等就业扶持制度。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应取消落户限制。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家选拔、人才流动、技能培训、户籍管理和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视同仁。 〔十〕鼓励重大科研工程带动就业。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助理制度,鼓励承当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工程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采取科研助理等方式,积极吸纳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与科技创业和成果转化,使其在1年至2年内参与相关的科研工程或从事教辅工作,工作期间可签订效劳协议,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工程经费列支。高校毕业生参与工程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免费存放在工程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人才效劳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聘用期满,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其工龄与参与工程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十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扶持机制。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或扩编岗位〔除特定岗位外〕应优先招收高校毕业生〔其中市直机关需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一般分别不低于33%;事业单位招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均不低于30%〕。对参加并完成国家志愿效劳西部方案、“三支一扶〞和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