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待定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损害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利益,秉着公 平原则,这类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撤 销权撤销该合同,还可以请求变更合同内容。下面我们就一起来 看看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方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待定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损害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利益,秉着公 平原则,这类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撤 销权撤销该合同,还可以请求变更合同内容。下面我们就一起来 看看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方法吧!
概念解读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利用对方的危难 处境或者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 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损害了合同对方当事 人的利益,秉着公平原则,这类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该合同,还可以请求变更合同内容。
受害方可以使用以下救济方式:
.撤销权的行使
因乘人之危而订立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在合同处于不
利地位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撤销事由 1年内,以起 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撤销权。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致使不 发生合同的效力。
.变更合同内容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还属于可变更的合同。利益受损方还 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
参考案例
甲的妻子乙生病住院,重病入院抢救,急需一大笔医药费。
甲找亲朋好友借钱,好不容易凑到了 20万元,可还差治疗费30 万元,于是又找到了朋友丙借钱,丙告诉甲,钱是没有的,但是 愿意用30万元购买甲珍藏多年的一副名画。甲本不愿意将市值 80万元的名画卖给丙,但是为了救妻子乙,只好答应丙的要求。
后来,甲的妻子病愈,甲后悔不应该将房屋卖给丙。于是向法院 起诉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
办案中,丙明知甲住院急需医疗费,而故意压低价格购买甲
的名画。甲以30万元出卖价值80万元的名画,是为了救妻子乙, 迫于无奈,并不是甲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丙的行为属于法律 上的乘人之危,该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甲以乘人之危为 由,要求撤销该合同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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